魔族办事效率很高,他们不仅把电影院的设备搬来了魔界,还把制作爆米花的机器也搬了过来。
上层的魔族这样干了,发现大魔王好像很喜欢这套设备,其他魔城得知此事后,纷纷效仿。现在,如果哪座魔城还没有电影设备,那就落伍了。
“唐楷初和公孙家有血缘关系,但是他确实是姓唐的女人生下的。公孙云琛知道这件事之后,便去跟唐楷初谈了谈,两人的关系明面上很陌生,实际上,他们是不错的朋友。但因为唐楷初时常逃学,公孙云琛劝说他多次,读书才是他的出路,唐楷初没听,照样逃学,两人意见分歧,最近没再同时出现过。”
大魔王勾勾手指,示意身旁的魔侍端上一杯用骨瓷杯所装,里面放了冰块的可乐。
他喝了一口饮料。在舌尖炸开的刺激感,冰凉又带着甜腻的味道流淌入喉,大魔王感觉自己或许要爱上这种奇怪的液体了。
“有趣。”大魔王很久没听故事了,他这些年的生活十分无趣,睡醒了就打打杀杀,打累了就睡觉。
他把见底的可乐放回魔侍手里的托盘上,又问:“当年给他们下诅咒的术士呢?”
手下拿到调查结果的时候也是大呼人类真会玩,“陛下,您一定猜不到,当年指使术士下诅咒的人并不是公孙家的仇家,而是……公孙宣长。”
大魔王挑了挑眉,半撑着脑袋,嘴角露出一抹笑,“相当有趣。”
没想到人类竟然也有这么不希望自己孩子成才的父亲。
若没有这个诅咒,拥有神族天赋的人就是公孙云琛了吧,听说公孙家最小的这一代,没有一个拥有公孙家的神族天赋,公孙宣长这是何意?
大魔王让蓝景把这个调查结果透露给了阮白芷,阮白芷和大魔王产生了同样的疑问,带着唐楷初去找公孙宣长当面对质。
公孙宣长看到唐楷初的时候,也是心情复杂,他知道自己对这孩子有所亏欠,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一个普通人,强行换了人家的血脉,还压制了他的力量,不让公孙家的其他人发现唐楷初不是普通人,不过他已经尽可能地去弥补他了。
“叔叔,你怎么能够不经别人的同意就这么做呢?太过分了!”阮白芷这次也不站在胖叔叔这边说话了。
特别是叶知柏告诉阮白芷,唐楷初原本可以去叶家创办的特殊学院上学,而不是在这里捡瓶子的时候,阮白芷更加生气了。
唐楷初和普通人不一样,他去普通学校上学很可能会表现出自己的特殊,被人排挤,所以他才常常逃课。但如果去特殊学院就不一样了,那里的人都是和唐楷初一样的孩子。
她以前没有机会上学,才去捡瓶子,但唐楷初原本是有机会的,却因为胖叔叔,失去了这个机会,她觉得可惜又生气。
公孙宣长原本以为这件事情除了他自己和那位术士之外,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连他的夫人,他都用仇家的借口瞒得好好的,没想到最后却被一个四岁小女孩给点破了。
他收起了那张常把笑容挂在嘴角的表情,两条眉毛往下撇,愁眉苦脸道:“我,我这也是为了你们好。当个普通人是好事啊!”
“我有一个妹妹,她继承了我们公孙家的神族天赋,两岁会说四国语言,三岁就学会了妖族的语言和魔语,四岁能见妖魔鬼怪,五岁进入叶家的北辰学院学习,会动用五行之术,甚至还学会了钟家的符咒之术。她是公孙家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
“但她死在了十七岁生日那天。”
公孙宣长坐在椅子上,肩膀往下耸,整个人呈低落的姿态,连他的大肚子都不挺了。
阮白芷和唐楷初坐在他的对面,两人听他说前头的时候还啧啧称赞,好厉害的姐姐,一听这位天才已经陨落,露出惋惜的神情。
“那天,城西出现了恶鬼,她带着队伍去捉鬼,原本一切都该顺顺利利的,但是谁知道那恶鬼灰飞烟灭前,启动了阵法,必须要死一个人才能破开阵法。我的妹妹,她还很年轻,应该有大好的前程,却死在了阵法里。
“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根本不需要去捉鬼,像我一样,做一个富贵闲人。或是跟世界上大部分普通人一样,享受自己的人生。”
公孙宣长对着孩子,省略了黑暗的人心。
为什么一支队伍这么多人,偏偏死的人是他的妹妹呢?是那些人嫉妒她?或是那些人觉得她占了这么多资源,便活该为他们做牺牲?
正在魔界用水镜看着他们的大魔王冷笑出声,点评道:“人类也不比魔族高尚几分。”
唐楷初听完公孙宣长的话后,内心有所触动,若有所思地垂下了脑袋。
“可是,叔叔你怎么知道,你的妹妹想不想做一个普通人呢?你没有问过云琛哥哥,没有问过唐哥哥,就认定了他们想做普通人,强行换了他们的命运,万一,他们不想做普通人呢?”
阮白芷脆生生的声音如同当头一棒,敲得公孙宣长猛地抬起头,看向她。
“我、我是他的爸爸!怎么会不知道如何做才对他最好呢?!”公孙宣长已经认定了,他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背负这样沉重的压力,更不想孩子像自己的妹妹一样,年纪轻轻就死了。
阮白芷抱着自己的奶瓶,朝着他哼了一声,别过脸,理直气壮地说:“如果是我爸爸,他一定会问我的,他从来没有逼我做过什么,也从来不替我做选择。”
大魔王俊美的脸上染过一抹薄红。他摸着自己的下巴,仔细一想,他没有像公孙宣长那样强制为孩子做些什么,他好像……从来没有管过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