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今年二十三岁,是个绝对的富二代,家资过亿,从十五岁之后就玩过无数的女人。
用一句已经out的话说,他觉得自己都不会爱了。
因为,他曾经深深地爱过一个女人!哦,应该不能这么说,因为他还很难明白什么是爱,应该是他曾经深深迷恋过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叫兰蔻,和某个知名的大品牌齐名。
林世最爱她的气质,那种恬静干净的气质,深深让他着迷。
之前林世大概平均一周换一次女朋友,追女人最长的时间不超过半个月,而他追求兰蔻足足追了半年多。
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是想要得到,所以最后林世几乎痴念了。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林世甚至买了一个大大的戒指,而且在兰蔻单位的门口铺上了9999朵玫瑰花。
当兰蔻出来的时候,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跪下求爱。
他还记得,当时周围许多女人都感动得落泪了,恨不得以身相待,望向林世的目光也充满了痴迷。
结果兰蔻还是冷淡地回答:“对不起,我们不合适。”
然后,她就直接走了。
兰蔻的这一个举动,深深地刺激了林世。
林世感觉到自己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凭什么啊?他追求别的女人都不超过半个月时间,而他追求兰蔻足足半年多,她为什么不答应?她凭什么不答应啊?他付出了这么多,兰蔻竟然不感动?她竟然不答应,不投怀送抱?
凭什么啊?她凭什么这样啊?
疯狂的林世于是做了一个决定,他得不到的东西,就彻底毁掉。
所以,他就花一笔钱,雇了一个混混,往兰蔻的脸上泼硫酸,将她彻底毁容。
最后,那个混混被抓了,而林世安然无恙。只不过这件事情被他父亲知道之后,直接将他送出国避风头。
在出国之前,林世去看过被毁容的兰蔻,真的有说不出的快意啊,甚至他几乎要忍不住走出去说,兰蔻现在你可后悔了?
大约一年前,他得知兰蔻失踪了,还有她那个异父异母的弟弟也失踪了。
在国外玩得不痛快,所以林世就回来了,重新开始了神仙一般的神火。
换女朋友的频率从一周一次,变成三四天一次。所以到现在,他有过多少女人,真的已经完全记不清楚了。
……
白鹭酒吧,h市美女最多的酒吧,也玩得最嗨的酒吧。
此时林世身边有两个九分级的大美女,全部来自附近的艺术院校,本来就长得很美,加上很会化妆,当真是非常精致。
只不过此时的他脸上神情充满了巴结,道:“正哥,那个安澜搞定没?”
正哥是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是来自北方的大人物。
目光如同鹰隼一般,大口地抽着雪茄,对身边谄媚的女人半点不放在眼里。
“还没……”正哥道:“我们这种人,一看就知道是坏人,总有些女人对我们敬而远之的,你以为都是你身边这些个艺术系学生啊?”
这话一出,周围几个化妆精致的美女露出讪笑。
“那怎么办?”林世道:“要不然,我们兄弟几个把她给绑了,她每天都在固定路线夜跑的。抓住她之后玩囚禁游戏,每一个女人或多或少都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虐着虐着就爱上你了。”
正哥道:“这种游戏没有意思,我要的是她乖乖来到我的面前,跪着等着我的恩宠。她家不是做地产生意的吗?屁股干净吗?”
林世道:“这世界上哪有屁股干净的?第一桶金或多或少都游离在黑暗边缘的。”
正哥道:“那就对她家里的生意下手,过不多久就要来跪着求我了。”
“正哥高明,高明……”林世道。
这位正哥大口将杯子里面的二锅头喝光,然后推开身边的女人道:“走了,去睡觉了,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弄她家。”
然后,这位正哥离去,步伐豪迈,像一只狮王一样,周围人本能地避开。
“土鳖。”林世心中暗骂对方。
来这种级别的酒吧,竟然喝二锅头,他林世从来不喝五千块以下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