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里只剩下袁峰一人,他放下粥碗,若有所思的看向房门,屋子里安静的可怕,空气里是灰尘和纸浆陈年后特有的味道,书桌边沿有着多年积留下来的污垢,边角被擦的干净,但是这细微的地方却被人忽略了。
袁峰猜测这书房并没有人常来使用,齐丰说来这里当县太爷的人类最多活不过半年,也许这个书房,他的前人们也没有用过几次,才在这些容易忽略的边角留下了积尘。
他起身,走到放着史历的书架前,这里摆放着招摇县百年来的资料,袁峰大略查阅了一遍,偌大的招摇县,不过才有三百年的历史,东土之巅建国六百年,招摇县隶属于海宁郡,是最接近西海流放之地的地方,它位于西海入口,是东土最西面的小县。
根据开县史历记载,三百年前,极西海域外族入侵,东土之巅皇族为了抵御外敌,与式微的妖族联手抗敌,击退了敌人以后,皇族为了犒赏追随他们的妖族,将守着西海口的一片贫瘠之地划给了妖族居住,这片土地上的人从此与妖族混居,招摇便是由此而来。
人类皇族与妖族约定,招摇自治,不上供、不派官、不纳税、不征兵,招摇虽属朝廷却不归朝廷管辖,从此以后招摇县令都由占卜问天得来,来处不问古今,穿越时空寻觅命定之人……
袁峰手指停在时空二字之上,目光停在了左下角,那里留着撰写人的名讳:水神风仪。
留在纸上的手指不由得用力了几分,他记得,昨日宴会上,有人跟他提过今日正好是招摇县的水神节。
自治的人妖混居的小县,活不过半年的县令,哪哪儿都透着诡异,袁峰并不想留在这里,当什么狗屁县令,他惜命,他想回去。
既然水神风仪能知道穿越时空,那他找到这个神,是不是就可以带着儿子回家?
袁峰在书架上将记录着水深相关的资料文案找出来,搬到书桌前认真查阅起来。
午时不到,祝余端着午饭前来,饭香四溢,食盒里还放着一杯冰镇的“可乐”,“可乐”冒着气,喝在嘴里那气直蹦跶,冰凉爽口,竟然挺好喝,还真有点可乐的味道,也不知道祝余是怎么研究出来的。
食用过午饭,袁峰资料也差的差不多了,他回到后院,院子里名叫六子的少年正站在袁明泽的卧房门前守门,见到袁峰走来,远远的抱拳行礼,红色的衙役服行动间卷了边角,衬得他皮肤更加的雪白,一白遮百丑,他五官虽然不够精致,却也端正,唇红肤白下竟然也有几分少年人的稚秀,尤其是他那双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特别憨厚、精神。
袁峰想,比起猫族,六子更像可爱的狗子。
小男孩对他腼腆的笑了笑,行了礼后乖乖站岗。
袁峰记得,在查阅史历的时候,上面有说招摇县没有兵将,看城门,巡逻的都是衙门的人,袁峰仔细的打量着六子身上的公服,在腰带上找到了彩雀的刺绣,这是衙役公服的标志,捕快的公服腰带上绣的是白鹤,齐丰是捕头,在白鹤上海镶嵌了一圈金边。
捕快公服的红比衙役公服的红要深一些,偏向暗红色,袁峰默默温习着自己刚学到手的常识。
他跟六子询问了儿子的情况,知道儿子吃过午餐在午睡,袁峰让六子也进屋休息去,不必站在门外晒着大太阳,六子感动极了,领命走进了屋子里。
袁峰进了自己的卧房,翻箱倒柜找出了一把剪刀,憋在腰上,找了顶帽子呆在头上,遮掩住自己的短发,又找了一圈是在没有什么可以防身的东西,就往厨房走去,现在刚过饭点,祝余不再厨房,袁峰勘查了一圈也没见到那个可怕小丫头的身影,才放心的走进去,找了一罐辣椒粉塞进怀里,又翻找了一圈,看到案板上的菜刀,犹豫了很久,也没有勇气偷偷拿走。
菜刀是厨子的命根子,祝余那么凶,剐自己都不带眨眼睛的,袁峰很憷她,她的命根子更是不敢碰。
一墙之隔的外面响起了鞭炮的声音,袁峰猜测应是庙会上放的,袁峰揣着辣椒粉和剪刀就出了衙门。
街上到处都是盛装打扮的人,在人群中时而能看到头上长着角,或者脸颊带着鳞片的人,那是露出本体特征的妖族。
袁峰扶了扶帽子,混进了人群里往丽麂水域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