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上,袁峰摸了摸兜里的原子笔,走进了记号当铺,他想当点钱给水神大人买礼物,既然有求于人,总要带些礼物才行。
当铺里只有一个人在算账,没有电视里那种隔起来架的高高的小窗口,布置的跟个茶室一样,那人一边喝着茶,一边看着账本,听到门口的铜铃声,才推了推眼镜抬起了头,那眼镜也很复古,用铜打造的,镜片不像玻璃,阳光照在上面居然会自动改变射线,让人始终能看到镜片后面的眼睛。
袁峰怀疑那又是妖力和现代科学结合的产物,也许是哪一任县令留下来的功绩。
“先生,你是买物还是当物?”那人站起身,从凳子上跳下来,身高居然只到袁峰的腰,他刚才坐着反而没感觉出来,走过袁峰身边的时候,袁峰看到了他背后蓬松的大尾巴,高高的翘着紧紧贴在了背后。
小矮人给袁峰倒了一杯茶,并让他入坐。
袁峰入了坐,将兜里的原子笔拿出来,那是一只商务签字笔,笔帽上镶嵌着一颗钻石,流畅的笔身非常完美,当年公司刚成立的时候,为了排面买下它时,袁峰也是下了一番狠心的,如今身上值钱的东西除了手表也就只剩下这个了。
招摇这个地方跟穿越故事里的古代不一样,这地方的人因为某种特殊性,可都是吃过见过的主儿,虽然科技还没有发展起来——可能跟被抓来的那些人知识面和能力也有关系,毕竟并不是人人都是行走的百科全书。
小矮人从怀里掏出一方白帕子,接过原子笔举起来仔细查看,许久之后,将笔放在了桌子上,慢悠悠的说:“这种东西我一百多年前倒是见过一次,只是没有你这只漂亮,不过没什么大用,当不了多少钱。”
袁峰喝了口茶,知道这是买卖桌上惯用的手法,总要把东西贬低一番好压价,他见惯了,倒是不急,温和道:“老板,这是一只书写专用的笔,书写流畅、方便实用,在招摇也算罕见,而且在笔帽上还镶嵌着一颗品质极好的粉钻,你可以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