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叶枫精神抖擞的起来,吃完早点,跟着叶凡一起,走出酒店。
酒店外,那群女生,早早的就起来了,正在外面逛街呢。
他们住的酒店,就在泰山脚下,这里摆摊卖东西的不少,很多纪念品,很是吸引人,尤其是女性,根本架不住这种诱惑。
没过多久,男生们陆续都吃完早饭,走了出来。
点了下人数,都到齐了,众人开始,登泰山。
一行人当中,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登临泰山,唯有亲临此地,才能够感觉到它的壮阔与雄伟。
山体分三层台阶式地质结构,犹如登天台阶,坐北朝南,山体通体打开,一条十公里里长的登天路,通向浩大的山体间,延至峰顶。
无论是远望,还是近观,都可以感受到那种磅礴大气,让人心怀激荡。
在壮阔的泰山面前,让人有一种奇异的错觉,自身微渺如蝼蚁,甚至天上的日月星辰亦显得微不足道。
这是一种震撼性的感觉,让人心灵为之震颤。
其他人,都在通往山顶的道路上,朝圣般的行走着。
只有叶枫走在人群后面,脑海中不断跟傻妞进行着沟通。
虽然不知道自己的手机,到底怎么拥有了改变傻妞的能力,但至少对他来说,是很有利的。
这一路前行,叶枫觉得自己有种无敌的错觉。
又聊了一阵,彻底搞清楚了傻妞所有的功能,叶枫心中大定。
望着前方,李小曼与凯德并肩而行,不断为他翻译与讲解,让这名美国青年对泰山越发惊奇,不停地追问。
叶枫撇了撇嘴,亲身处在这个位置,加上脑海中的记忆,叶枫才发现这个李小曼,到底有多傻。
这个世界的叶凡,从中学开始,就风光无限,不管是学习能力,还是为人处世的魅力,都超出同龄人许多。
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叶凡这种人,肯定能混出个样子来。
偏偏这个班里的女生,仿佛没人看的见,竟然都会以为,走出校门,叶凡就吃不开了。
李小曼是一个,林佳也是一个,只能说,这些傻女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接触的太多,距离拉太近,反而让这些女人,看不透男人的真面目。
至于人群里,那个打着坏主意的刘云志,对此时的叶枫来说,用他写小说时候最常用的一个词:简直是蝼蚁一般。
没错,拥有傻妞之后,刘云志算什么,整个祖星上的人又算什么,在叶枫眼里,都是蚂蚁、尘埃罢了,毕竟他现在,胸怀宇宙。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走到山顶,有人大发感慨,但大多数人,已经没心思感慨了。
从一大早出门,再到中午不到十点开始爬山,一直墨迹到傍晚时分,才登上山顶。
就这,一帮人都累的不行不行的,难怪这帮人,大部分都在荧惑古星上扑街了。
跑都跑不动,他们不完蛋谁完?
至于叶枫,也不知道是因为穿越的缘故,还是另一个不太明显的金手指,总之,他这一路上山,不但没觉得半点累,反而精神奕奕的样子,与其他人,完全成反比。
夕阳西垂,云峰之上均镶嵌着一层金灿灿的亮边,闪烁着奇珍异宝般的光辉。
如此胜景,不禁让人沉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