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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书网 > 宋余杭林厌我亲爱的法医小姐 > 141、回忆终结(2)

141、回忆终结(2)

“眼看着他们要把他亲手制出来的毒|品喂苏悦吃下去的时候,林觉水还是动摇了,他从地下捡起枪,对准了我,而这个时候,援兵迟迟没到,大概赵俊峰也没想到,他耽搁的这几分钟里,宋亦武会死。”

“当时警方高层给他们的命令是原地待命,宋亦武一个人脱离了大部队来找我,枪声刚响,他就冲了出来。”

林又元说到这里,轻轻阖上了眸子,肩膀微微抖动着。

屏幕外的宋余杭也咬紧了牙关,手指紧握成拳,林厌把她的手解放出来的时候,掌心里已经留下了血痕。

不难想象当时的场景有多惨烈。

林又元拖着两条已经残废的腿往过去爬,血水顺着裤管往下淌,把身下染红了一大片。

他扶起他的脑袋:“哥,哥,亦武哥,醒醒啊!醒醒!别睡,你别睡!我带你去找医生,嫂子和孩子们还在等你回家呢,哥!!!”

男儿有泪不轻弹,那一天的林又元把自己这一生的眼泪都哭干了。

源源不断的血从他的身体里涌了出来,那一枪打在了喉咙上,射穿了他的声带和颈部大动脉,留下了碗口大的疤。

林又元替他捂着,宋亦武已说不出任何话来,随着他的一声声咳嗽,殷红又温热的血顺着他的指缝流到了地上。

他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握住了他的手,只勉强吐出了几个单音节:“走……你……嫂子……孩子……”

林又元痛哭出声,拼命点头:“我知道,我知道,哥,你别说话,我带你走,带你回家,你会没事的啊,会没事的啊……”

他一边说一边想把人往起来抱,可是他的腿已经使不上一丝力气,宋亦武的手臂从他的手上滑落下去,两个人一起摔倒在了泥泞里。

“哥!哥啊!!!”

他声嘶力竭的哭喊和警笛一起响了起来,大部队终于赶到了。

那是一场混战。

枪声、爆炸声、脚步声、往来人员对讲机的声音……林又元统统听不到了。

他只听见了自己和苏悦的哭声。

他在为宋亦武而哭,而苏悦却在为了另一个害死他的人而痛哭流涕。

“不要,小峰,不要,不要杀他!”

赵俊峰正拿枪对着他,那一双眼睛因为烟熏火燎也是通红通红的。

“他杀了亦武哥,要么投降要么死!”

苏悦扑过去抱住了赵俊峰的大腿:“小峰,小峰,求求你,让他走,让他走好不好?没有人会看见的,我保证他不会再回来了,不会再做恶了……”

林又元怀中抱着的宋亦武的躯体已经冷了,他流出来的热血没能融化掉冰雪,变成了一层坚硬的冻土。

他手指抠着这染血的泥土,抓到了一个不知道谁扔在这里的□□,也许是那些仓皇逃窜的犯罪分子们留下来的。

就如同林觉水冲他扣下扳机那一刹那般的慢镜头回放一样。

林觉水的瞳孔里也映出了那一个燃烧着冲他飞过来的玻璃瓶。

两兄弟的眼睛里写满了同样的不甘、愤怒、震惊与痛苦。

被淹没在火海里的时候,苏悦扑了过去要和他同归于尽,被赵俊峰死死拉住了。

林又元看着他的头发衣物开始起火燃烧,挣扎着,呼喊着,踉跄后退着,倒进了一片谷物堆里,随即被火海吞没。

他哭着哭着就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却又哭了。

林又元仰头看着纷纷扬扬降下来的鹅毛大雪,那些雪粒子劈头盖脑砸下来都带着血腥气,开始他还能看清这是白色的,直到最后,视野逐渐变红,变红,直到一望无际的黑。

他昏迷前干的最后一件事是捡起了宋亦武的配枪,藏进了自己的怀里。

***

“我醒过来已经是半个月后了,这半个月里,医生用尽了各种办法也没能阻止我双腿的感染和发炎,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截肢。那之后,赵俊峰来找过我,按照规定,牺牲刑警的枪支一律要上交,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留下了宋亦武的配枪,但显然,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有了这种能力。”

***

年轻人换了崭新的制服,看样子是又升官了。

赵俊峰把配枪放在了桌上:“亦武哥的配枪,我看你昏迷的时候也抱着,给你拿过来了。”

林又元漆黑的眼睛盯着他,一动不动。

赵俊峰被这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起来,摸了摸鼻子:“我还给你带了两坛花雕酒,不过咱可说好了啊,伤好了才能喝。”

林又元的目光落到那酒坛上,又麻木地转回到了他的脸上。

“为什么不早点来?”他刚醒,气还很虚,哑着嗓子道。

赵俊峰没太听清,又往床边凑了一步,想要替他盖被子。

“小林哥……”

“你别叫我哥!”躺在床上的人猛地激动起来,拽住了他的衣领,把人搡到了自己面前来目呲欲裂。

“你为什么……为什么不早点来啊?!”

他喘着粗气,脸色因为激动而浮起了不正常的潮红,输液架摇摇欲坠。

“我……”赵俊峰艰难启齿,话还未说完,他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抽搐起来。

“医生,医生,快来啊!”他把人扶稳,回过头去叫医生。

不多时,一帮身穿白大褂的人跑了进来,把他推出去,拉上帘子开始抢救。

赵俊峰徒劳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明明那双手除了有些茧子之外,什么都没有。他却总觉得从那一天起,他的手上就沾满了无形的血迹。

半晌,医生出来通知说抢救成功,垂在半空中的手才缓缓滑落了下来。

赵俊峰留下一句,“好好照顾他,有什么情况打这个电话”便转身离去。

那一天,包括直到现在,林又元也不知道他究竟干嘛去了。

赵俊峰买了以前常抽的五块钱两包的劣质香烟,又打了二两烧酒,来到了苏悦家门前,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了。

破旧的门板上缠满了蜘蛛网,在风中晃荡着,透过窗子可以看见屋里陈设依旧,可是再也没有那几个把酒言欢的少年少女们了。

他拎着酒下了楼,路过几个推铁环的小孩,穿过冗长的小巷,径直来到了常去的江滩上,林又元去琼州前,他们就是在这里道别的。

赵俊峰在寒风里点了一支烟,放在了旁边的礁石上,酒也拍开了封泥晾着。

暮色降临下来,他抽一口,放在礁石上的烟就被风吹短一截。

他想起了那天最后一段对白。

林又元准备走了,拍拍他的肩:“你小子加油啊,我回来要看见你升官发财,别再被人欺负了。”

宋亦武勾着他的脖子笑:“那当然,小峰比我聪明,又会来事,要当官一定是好官。”

当时的少年是怎么答的呢。

“嗯,我要是当上大官了,一定替小林哥平反,也不会让任何人再欺负你们!”

如今五年过去,少年完成了他的承诺,替自己的好友父亲平反,亲自住持了自己好兄弟的追悼会,代表组织追授他为“公安英模”,享了生前没有享受过的荣光,甚至亲手把当初招自己进来的队长送进了监狱。

他很早以前就知道和犯罪团伙有联系的就是他了,他韬光养晦一直在等着这样的一个机会。那道原地待命的命令其实不是他下的,他当时只是想,就等两分钟,只要两分钟就好,如果犯罪分子因此逃脱,他的队长必将承担起这个责任,并且永世不得翻身。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赵俊峰连着之前搜集到的证据一股脑越级举报给了高层领导,他果真下了狱。

今天便是检察院正式下发文件要求批捕他的日子。

赵俊峰想到这里,烟头烫到了手指。

他的泪就滚了下来。

亦武哥,我给你报仇了。

一阵风过,放在礁石上的烟头明明灭灭,烟灰像骨灰一样飘进了江水里。

***

“那之后,赵俊峰功成名就,调任去了禁|毒支队步步高升,我派人去找过苏悦,她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消失了。我仗着以前混社会攒下来的人脉开始做生意,又因为曾经帮着警察做事的缘故,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很快就有了起色。林诚就是那个时候来到我身边的,对了,他不是我亲生的,是从孤儿院里带回来的,他父母都因为吸|毒去世了。”

“我收养他,一来是为了自己的名声,二来也是想替过去做下的孽还债吧。”

“那个时候我以为林觉水已经死了,毕竟那一场大火将他的尸体烧得面目全非,所以当林舸的妈妈抱着他来投奔我的时候,我没有拒绝。我看着孩子稚嫩的脸蛋心想,这就是我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老人说到这里,咬肌微微翕动着,林厌不难看出他在咬牙切齿。

“可是我没有想到竟是养虎为患,你还记得你六岁的时候吗?”

那一年夏天发生的事,因为太过痛苦,林厌选择了生理性忘记,她从不向人开口提及,在林又元的提醒下,记忆排山倒海而来。

那是她来到林家的第三年,和林舸关系很好,两个人同在一所贵族学校的小、初中部上学。

因为离得近的缘故,林舸放了学会顺道来接她回家。

下课铃响后,林厌背着书包在校门口的榕树下等了很久,直到夕阳西下,人烟散尽,他也没有来。

小孩子无聊地扒拉着地上的泥土,又捡了树枝去划拉正在搬家的蚂蚁。

猝不及防间,一块石子砸在了她头上。

林厌捂着脑袋站起来:“谁?谁打我?”

林诚从树背后跳出来:“哟,怎么今天就你一个人,不和林舸一起回家了?”

“要你管!”小女孩气势汹汹地把树枝扔了过去砸在了他的校服上。

男孩子也不恼,只是不耐烦地皱皱眉,拂干净衣服上的灰。

“喂,马上天就要黑了,天气预报说晚上有雨,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家……”

女孩子还记着他经常欺负自己的事,气鼓鼓地看着他。

林诚无奈摊手:“我就搞不懂了,我也是你哥,你为什么只跟他一个人好?好好好,不领情就算了,我自己回去。”

男孩子说着拎起面前的书包甩上了肩头,正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面前投下一片阴影来。

他顺着鞋尖看上去,来人五大三粗,有着一张刀疤脸,正不怀好意地看着他。

他转头冲着林厌喊:“快跑!”

话音未落,就被人一手刀劈晕在地。男人拽着林厌的衣领把人提了起来,林厌剧烈挣扎着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对方吃痛。她摔倒在地,爬起来就跑,没跑到两步撞上一堵人墙,她抬眸看去,对方提起了她的衣领,把一块沾了药的帕子塞进了她嘴里,她很快就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是在废弃工厂里了。

林厌回忆到这里,微微咬着唇,眼底渗出水光来,浑身颤抖着。

宋余杭捧起了她的脸,替她揩去眼角溢出来的泪水,柔声道:“没事,没事,都过去了,不想了啊……”

林厌摇头,扒下了她的手,用力攥着,企图用这种方式给自己一丝力量。

她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在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却也难免哽咽了起来。

“不是,不是,你不知道……林舸向来是一个很守时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失约,他说是老师拖堂所以迟到了,原来,原来不是这样……”

那个时候的林舸在干嘛呢?

他是三好学生,又恰逢值日,等待所有同学走完之后,他打扫完卫生,擦干净黑板,背起书包准备离开了,刚锁好教室门,转身就看见男人站在不远处等他。

那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戴着鸭舌帽看不清脸,唯一露出的下巴上布满了瘢痕。

“你是……”少年看了看空无一人的走廊,警惕地往后退着。

男人看着他和自己极为相似的脸,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上去柔和一些。

“我知道你父亲的事,跟我来。”

林舸看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犹豫半晌,还是抬脚跟了上去。

在他和林觉水谈话的那半个小时里,林厌遭受了此生的第一场劫难。

彼时的少年什么都不知道,他沉浸在知晓了自己父亲生平往事的喜悦里。

他妈妈和林又元从不告诉他这些。

男人离去时,他追问:“你……你究竟是谁,叫什么名字?”

林觉水回转身来,似是想抬手摸摸他的脑袋,又觉得突兀,收回了手。

“叫我顶爷吧。”

林舸心中生出一股强烈的不舍:“会再见吗?”

男人淡淡道:“会的,任何你需要的时候,还有,今天的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你叔叔,你要对他保持十足的警惕,他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好相处。”

等林舸急匆匆赶回学校门口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了,林厌的书包掉在了地上。

***

“林诚的死确实是个意外,尸检报告显示他是在挣扎的时候被钝器砸在了太阳穴上一击毙命……”林又元说到这里,揉了揉眉心。

“算了,不提了,人老了总是容易想起从前的事。接着说,你被救回来之后,警方也查了学校附近的监控,发现林舸曾在那个时间段,本应该去找你汇合回家的时间里,跟着另一个男人走到了监控死角处。虽然只是一个模糊的背影,但我仍是觉得,可能是他,他回来了,巨大的恐惧席卷了我。”

他说到这里,林厌其实已经明白了。

林舸对她有愧,所以后来才会变本加厉对她好,几乎是有求必应,做到了一个哥哥所能做到的一切,甚至因为这种愧疚之心而生出了变态的保护和占有欲,近而导致了后来一切悲剧的发生,包括初南的死。

而林又元呢,因为这种未知的恐惧,也为了保护他自己唯一的血脉,被迫牺牲了自己的亲情,步步疏远了她。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林厌其实只猜对了一半。

明明她被绑架的事已经过去几年了,她和林舸也都双双转到了别的学校。

可是少年还是时常会听到这样的声音:

“喂,林舸,叫你那个妹妹出来陪我们玩玩呗,反正周末也没事干。”

“就是就是,小学妹嘛,多嫩呐。”有人附和。

“周末要上补习班。”少年平静地把书装进书包里,起身往外走去。

不怀好意的同学拽住了他的书包带子。

“装什么装啊?谁不知道你妹妹才小学就被人……”

他话音未落,迎面一拳砸在了鼻梁上。

同学倒仰过去,撞翻了几张课桌,抹了抹脸上的鼻血:“妈的,给我上!”

一阵拳打脚踢,林舸倒在地上,护着脑袋,也不知道谁往他下腹上狠狠踢了几脚。

他眼前一黑,有人举起凳子砸在了他的下半身上,一股巨痛袭来,少年惨叫出声。

这件事除了林妈妈,没有人知道,他直到死也没有告诉林厌自己其实是个残疾人的事实。

至于林又元和她的感情,也不是没有想过去弥补的,但他工作太忙,无暇顾及,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林厌已经像风吹过的野草一样迅速长大了。

经历过那件事的林厌变得更加难以亲近,再加上又到了青春期,性格十分叛逆,目中无人,嚣张跋扈。

林又元,一个虽已到不惑之年但尚没有学会怎样去爱一个人的中年男人,又怎么会教育女儿呢?

他想破了头,也只能拿出生意场上的那一套,给她钱,给她想要的一切,哪怕是天上的星星,而在那个时候,这些恰恰是林厌最嗤之以鼻的。

两个人就以这样的方式渐行渐远,直到死也没有亲近过。

当然,不可否认的,林又元是有意放任这种裂隙越来越大的,只有这样,林厌才越安全。

他深知,自己能力有限,百年以后也不会再有人保护林厌,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力量。

雏鹰在刚生下来还不会飞的时候,就会被鹰爸爸鹰妈妈叼起来从悬崖上扔下去,只有适应了这种变化,并且成功起飞的雏鹰才能顺利活下来。

这是适者生存,物竞天择,也是一种变态又畸形的爱。

这种爱会让人变强大,也可能会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其实听到这里,林厌很想问问他:“你后悔吗?我要是摔死了怎么办?”

屏幕里的老人笑了笑,靠在了轮椅里,面上露出了一丝祥和来。

“那天宋余杭从我面前带走你的时候,其实我很高兴,林厌,你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归宿,不再是那只跌跌撞撞起飞的雏鹰了。”

他说完这些,又轻轻咳嗽了两声,转回到话题上来。

“本来是想跟你做个告别,谁知道不知不觉就说了这么多,我接下来要说的,你应该猜到了。”

林厌瞳孔一缩,果然。

“是关于陈初南的事。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不把林舸逐出家门以绝后患,可是事实上,如果你到了我的这个年纪,也只会做出和我一样的决定。一来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表明那个模糊的背影就是林觉水,二来林舸自小跟着我长大,我把他、他妈妈和你,都当成了一家人,要我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猜想,抛弃自己的亲人,我做不到。”

在他说起这些的时候,林厌一直在微微颤抖着,宋余杭不得已抱紧了她,下巴抵在她的发顶上,用这种方式给她力量。

“我能做的就是送他出去留学,使他远离你的一切,甚至是春节我也没有让他回来过,但现在想来,我给了你和他足够的钱,却从来没有过足够的关心。”

“你十八岁那年暑假,是个例外,林舸偷偷订了机票跑回来要给你过成人礼,我猜你也知道了,陈初南确实是死在他手里的,只不过同案犯是林觉水。”

林厌深深地记得那一天发生的所有事,哪怕灵魂湮没也不会忘。

六月十八号,她的生日,也是高考录取通知书下达的日子。

那一天从早上开始就下起了绵绵细雨,到了下午的时候就变成了瓢泼大雨。

她吃过午饭出门去武馆练习巴西柔术,大约两个小时之后和初南约在学校见面,晚上一起去看电影吃火锅,因为过了这个暑假就要各奔东西的缘故,所以还约好了一起去喝酒唱K,不醉不归。

两个小时之后,雨势渐大,她撑开衣服遮在头顶,站在廊下躲雨。手机还有5%的电,她和初南讲了最后一通电话。

“喂,林厌?”

“嗯,是我,你在去学校的路上了吗?”

能听见雨滴砸在伞布上的声音。

陈初南怀里抱着书包,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路:“嗯,你在哪呢?”

“我在武馆门口,雨太大了,可能得晚一会到。”林厌看看表,这么回答她。

对方笑笑,即使瓢泼大雨也没能打搅到她的好心情,声音一如既往的甜美。

“没关系啦,我快到啦,要不帮你一块儿取了吧,你一会就别过来了,反正你家离学校也不远,直接回家吧。”

“那怎么行,你一个人……”

女孩子笑:“寿星才有的特殊待遇哦。”

手机要没电了,林厌看看表,把目光投向不远处停放着的一辆自行车,没上锁。

她咬牙跑了过去:“行,那你就在我家门口等我,我叫管家下去接你。”

挂掉电话之后,她想给管家打电话,抹去手机上的雨水时才发现因为没电已经黑屏了。

“艹。”

林厌暗骂,把手机揣进兜里,骑上自行车开始往家赶。

到家之后,家门口并没有她心心念念的人,林厌浑身都湿透了,跑进屋里。

“初南,初南呢?”

“你有没有看见初南,我同学?”

“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大,瘦高瘦高的女孩,有没有见过她?”

她问了管家,问了下人,问了清洁工,甚至跑到隔壁去问林舸,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见过她,并没有这么一个人来过。

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也是林舸在安慰她。

“你别怕,说不定是雨太大,还留在学校没有过来呢,我派人去找。”

林厌愣愣点头,换了一部手机不停给她打电话,可是始终是关机。

而那个时候的她因为太过焦心而忽略了他袖口沾着的一点零星血迹。

那天她找了很久,从学校到常去的小卖部、书店、咖啡馆、电影院甚至是江边,都没有她的身影,甚至也没人见过她。

陈初南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到了晚上,初南妈妈就报了警,三天后,她在殡仪馆里见到了她残缺不全的尸首。

初南打给她的最后一通电话,林厌用技术手段保存了下来。

她时常反复播来听。

“喂,林厌?”

“没关系啦,反正你家离学校也不远……”

“这是寿星才有的特殊待遇哦。”

“嘟嘟嘟……”

那个时候,刚刚对她说完祝福的女孩子,经历了什么呢?

这是后来的林觉水交代的。

那天他趁着林又元不在,照惯例带着自己最成功的试验品去找林舸。

彼时林舸已经成年,接手了部分林家在海外的业务,他需要借着这层关系把东西销往海外各国获利。

林宅外偏僻无人的角落里。

林舸把人拉到一边:“你怎么又来了?”

林觉水摘下口罩:“怎么,我不能来吗?”

林舸咽咽口水:“今天林叔会回来,你有什么事就快点说吧,晚上我还要给我妹妹过生日。”

男人取出一根蓝色试管给他:“这个,放在你妹妹的酒里,保管她……”

“那个,请问一下,这里是林厌家吗?咦,这不是林家哥哥吗?看来我没有找错地方,我是来给林厌送……”

女孩子就这样撞破了他们的秘密。

两个人齐刷刷回过头来,林舸一眼就认出了她是林厌的同学,他去学校接她回家的时候,偶尔也曾捎过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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