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招娣。”苏绵笑着喊出她的名字,眸子里倒影出她的影子,清澈而干净:“我去县城,是给我姐献血,不是去买好吃的,没法送吃的给你。”
苏绵的声音不小,一说出口,后面的一群人就笑了。
钱招娣的脸忽然爆红,是被苏绵这句话给气到了,也是被戳穿后的廉耻,她强行解释:“绵绵,我不是要东西吃的意思,只是关心你,你怎么能这么想我?”
如果是曾经的苏绵,当然不会这么想钱招娣。
因为她把钱招娣当成她最要好的朋友,钱招娣是钱家的幺女,上头还有三个哥哥,家里的好都紧着男娃来,苏绵同情她,觉得两个人同病相怜,再加上岁数也一样,能玩到一起,所以,不管有什么好的,都要分钱招娣一份。
就算后来钱招娣被京城那边的大人物接走了,说她是军区大院走丢的孩子,苏绵也是按时给她寄些自己积攒的小玩意儿。
可就是这个人,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上门求她帮忙的时候,眼睛里带着恶毒,说她最厌烦她昔日的怜悯,最后和苏蕙两个人狼狈为奸,一把火把她的尸身烧了个干净。
苏绵自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坏人,却也没到宽容大度到什么都不计较的地步,瞟了她一眼:“你心里有谱就行,不用和我解释。”
钱招娣以为苏绵听了她的话之后会道歉,会痛哭流涕,谁知道,苏绵竟然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钱招娣剁了跺脚,红了眼:“苏绵,你太过分了,我以后不和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