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英杰过来叫林子君吃晚饭的时候,顺便带来了张宏涛的另一个邀请。他说茵山市警署明天打算召开“3·31”系列抢劫案表彰大会,一把手吴志强下午曾亲自过来邀请林子君他们参加。
段英杰觉得林子君似乎很累,需要休息,就没有带他过来找林子君,而是代表他接受了邀请。
林子君心想,表彰大会,肯定是以表彰为主啊,但一般也会总结一下经验和教训。尤其是本案中对受害人的询问和几名嫌疑人的抓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还真的需要好好说说。
毕竟,绝大多数的案子,林子君是记不住的,不可能每次都象这次一样果断出手。
各地的案件多如牛毛,拓宽各地同行的侦查思路、提高办案能力才是正经事。
再说了,段英杰都代表他接受邀请了,哪能不去?
“还有,还有几条烟,放在我房间。”段英杰最后补充说道:“吴署长太热情了,当着张宏涛和彭中华的面,不好悖了他的面子,我只好先收下了。”
“这个无所谓,你收下了他才能安心。”林子君笑道。
“为啥?”段英杰的脑子里没那么多花花肠子,一时转不过来。
“他是真心的感谢,”看着段英杰有点懵懂的样子,林子君继续给他普及常识:“如果我们没来督办案件,‘3·31’案件再迟些天破案的话,会有什么后果你是知道的。那,问题就严重了,吴志强作为单位一把手,肯定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政治生命堪忧啊。”
段英杰“哦”了一声表示明白,事实上,他还是觉得奇怪,就算真出了大事,又不是吴志强干的,其他人办案也没闲着,命案没破的也有的是,怎么以就得承担责任呢?
其实,林子君也只是根据前世的经验做个简单的猜测。这是个怪现象,凡是出了大事故,哪怕是安全事故,总得有人背锅,要么是一把手,要么是副职,普通工作人员是扛不住的。
前世的时候,虹城县下辖的一个乡镇有人私自在自家院子里生产烟花爆竹,因为操作不规范,发生爆炸事故,整个院子几乎被夷为平地。爆炸事故造成四人死亡,三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县领导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首当其冲的是安监局,局长被调离。其次就是警察署,要求免去警务所所长的职务,并给予负责该社区的警员行政记大过处分。
时任政法书记的刘玉刚顶住压力,据理力争,最终没有对所长和社区警员作出行政处分。理由是:受害人本身就是违法的,都是在夜间偷偷生产,连村里的人都不知道,社区的警员怎么可能知道情况?就象一些命案一样,谁能未卜先知?总不能一出命案或者其他案件就处罚警察吧?不出事没奖励,出事了就处罚,这是哪家的道理?
安监局的局长也很憋屈,也学着刘玉刚到县里反映,说受害人是私自生产,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不能算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什么警察不需要承担责任,他安监局就该承担责任?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