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互相磨合中悄然而过,一大一小的日子过得甚是和谐,没有人打扰,不会有太多的烦恼,人际关系简洁到极致。江小瑜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现代人,开始享受起来节奏缓慢的乡村生活。
某天夜里,她做了个梦。
梦见在遥远而寒冷的山上,一个皮肤很白的男童在哭泣,可是没有人救他。
她还做了一个梦,梦见李迩逆着光,身后是枪林弹雨,身上千疮百孔,最终倒在她眼前。
江小瑜被惊醒了。
她惊魂未定,看了眼窗外宁静的原野,阳光普照,光线温暖,全然不似梦中的凄凉。好在梦里的一切都是假的,她拍拍心口,缓了好半天,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是夜。
日落西山,晚风萧瑟。当天幕收起最后一丝余晖,李迩便随夜一同归来。
只是今天与以往不太一样,他还未走进小屋,便能敏锐地嗅到空气中的食物气息。
李迩眉头一皱,循着味道直奔厨房。
江小瑜围着一块破布当围裙,手里挥舞着勺柄,站在铁锅面前,尴尬地看着他。
她前面是一锅米粥,水煮开了,正要把白砂糖往里倒。
李迩煮的粥从不放糖,只会加一点带甜味的水果进去。
据说他这么做是因为小孩子吃太多糖会蛀牙。
李迩的目光落在她胖乎乎的爪子上,眼神一瞬间变得尤为复杂。
“那是盐。”良久,他默默开口。
江小瑜啊了一声,手一抖,整个罐子都投入了滚烫的水里。
两人:“……”
江小瑜本来是想给他一个惊喜的,所以才偷摸溜进厨房筹谋做饭。
但从现场的惨烈程度来看,她应该是失败了。
江小瑜小心翼翼道:“我自己会收拾的。”
千万别生气。
魔鬼一生气,她小命难保。
“嗯。”
李迩答得言简意赅,迈着一双长腿,直接跨过地上的水渍出去了。
真是意外的波澜不惊。
江小瑜往外偷瞄了一眼,发现他躺在了床上,随手拿起了一本书。
——他竟然还是个很有文化水平的杀手。
江小瑜忽然就想起了一句诗,“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他半躺在卡其色的毛毯上,碎发一丝不苟地盖在额前,灯光投下淡淡阴影。
他个子高,江小瑜那张小床不太放得下他的腿,修长的靴子搭在地上。
说起来,那张床本来是李迩自己的,多了个江小瑜以后,李迩便搬到了隔壁书房,于是这个唯一的小床便留给了江小瑜。
那间书房常年紧闭,江小瑜没进去过。木质的墙壁,隔音效果出奇的好,好到江小瑜以为自己随时可以逃走而不被发现。
只是每当她悄悄转动门把后,李迩总会如同幽灵般站在了书房门口,一双狭长的眼睛盯着她看:“你做什么?”
江小瑜打了个哆嗦,“没事,吹个风。”
那时江小瑜便知道,想从这人眼皮子底下溜走,基本上不可能。
书页翻动时,李迩挺拔的鼻梁和异常白的皮肤在书页间若隐若现。
身材一绝,容貌出挑,每个地方都比几十年后的那些流量明星好看上太多。江小瑜内心纷繁复杂。这条件,不培养成艺人真是可惜了,好好的男孩子,怎么就走上了这样一条阴暗的不归路。
单从外表,没有人会把他同杀戮联系在一块,反而会感觉到一股子美好的书卷气。
只是他过于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