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晚上,吴所畏摸黑出门了。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还特意乔装打扮了一下,棉夹克换成长身羽绒服,方便藏东西。重点修整对象是眼睛和光头,双眼皮粘成单眼皮,眼睛小了一圈。姜小帅正好有一顶假发,吴所畏将就着戴上了,再罩个棉帽子,严严实实的。
吴所畏上了一辆公交车。
这会儿车上没多少人了,几乎每个乘客都有座,他的眼睛灵敏地环视四周,寻么着可以下手的对象。眼瞅着一个个乘客下了车,他还没挑着合适的。不是嫌人家岁数太大,就是可怜人家是罗圈腿,好不容易看见一个衣着时尚,搔首弄姿的大美女,他又忍不住多瞧了两眼,把机会给错过了。
“最后一站到了,请乘客们刷卡下车。”
草……这么快就到站了?吴所畏懊恼地捶了锤自个的脑门儿,这么耗着可不成啊!我得尽快出手啊!再不出手天都亮了。
溜达着溜达着,吴所畏就溜达到了天桥上。
先在这蹲会儿吧。
点一颗廉价烟,吧唧吧唧嘬两口,看着下面流动的车辆,吴所畏心中感慨万千。曾几何时,他也曾幻想过这样的生活,忙一点儿不要紧,赚的少不要紧,哪怕只买辆二手的夏利,只要能开着它回家,有一盏灯为他亮着,就够了。
怎么就变成现在这副德行了?
吴所畏深吸一口气,使劲拍了拍自个的脸,不断地自我鼓励。精神!精神起来!美好而辉煌的日子在前面召唤着你!你没时间忧桑了!赶紧行动起来吧!
正想着,一个目标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这位仁兄正是值夜班的池骋。
其实他没那么尽责,出来溜达纯粹就是闲的,抓小偷对他而言不是工作,而是一种娱乐方式。
出门前池骋也打扮了一番,局子里的人总说他身上匪气太重,一般的贼不敢下手。于是他换上一款很亲民的羊绒大衣,手工编织帽子,高档皮包,一边走路还一边用ipad看电影,一副都市小资的悠闲范儿。
尽管这样,他还是被吴所畏盯上了。
草!从远处看长得跟那个秃子城管似的……吴所畏小声骂着,连走路的姿势都这么像,那股得瑟劲儿更尼玛像,就偷他了!
池骋刚走上过街天桥,就嗅到了一股小偷的味道。
吴所畏已经提前设了埋伏。
池骋一直盯着屏幕看,好像没有任何戒备心,吴所畏走在他后面,黑幽幽的眼睛一直盯着他口袋里的手机。终于,池骋的脚勾到了什么东西,猛地扑跪在地上。
吴所畏顺势扶了池骋一把,顺走了池骋口袋里的手机,前后不足两秒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