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暑假的时候,我和铁牛出去捡废铁卖钱,到了那个大烟囱的所在,看见许多废铁。但是,当时勤劳致富的途径比较狭窄,我看见已经有隔壁班级的小子在捡,于是我们差点儿为了这些被人废弃的东西打起来。然后我们的余下的日子就围绕着如果打起来会怎么样怎么样作讨论,生活在幻想之中。
到了一定的时候我身边的人纷纷离去,当一个个人熟悉和离去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发现已经很久没有遇见以前朝夕相伴的人。我的哥们之一,铁牛,不知去向,无法寻找。铁牛的第一个女朋友,陈露,在高中的时候怀孕,私自服用堕胎药,导致出血严重,被拖去学校医务室,一周以后开除。一个月以后她去墨尔本留学念高中,在悉尼转机的时候遇见以前的同学,大家看见居然没有打招呼。如果在上海这是可以理解的。然后陈露只身在墨尔本生活,和上海不再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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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时间以后我很不幸地进入了另外一个流氓圈子。我的同事,一个叫老枪的,成为我的朋友。此公毕业于一个师范学校,此师范的名字偏僻罕见,至今没有背出。老枪的梦想从小就是成为一个文学家,这点和书君他爹有异曲同工之妙。真是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还有要当文学家的,我们的热情,居然还有没在学校里就给灭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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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干这一行当已经有四年多,这是他痛苦的四年,因为我们的工作是写东西,一天六千字,给你两百元的稿费,然后交给老板。一个月以后,就可以看见自己的东西变成了书,在各大地摊流行,内容是你写的,可惜作者是贾平凹池莉了。老枪写了两本贾平凹的长篇,一个刘墉的散文集子。最为神奇的是,他居然还在加入这个行业以后的第二年写了一个琼瑶的东西,差点儿给拍成电视。后来那帮傻×去找琼瑶谈版权的时候,琼瑶看着标着她的名字的书半天不认识。这事曾经成为一个新闻,使老枪颇为得意。当然,得意是暂时的,接下去的是空虚和妒忌。空虚的是,自己混了四年,写了好几百万字,都帮别人扬名或者臭名去了,自己留下些什么自己都不知道。至于妒忌的是什么,一样不知道。
刚来这阵子我负责写校园纯情美文之类的东西,老枪在做一个余秋雨的。因此老枪痛苦得无以复加,改写琼瑶的东西时,都成这样:
我趴在细雨的窗口,看见我梦中的男孩,心跳得厉害,看见他穿过雨帘,我马上跑出教室,没有带任何遮雨的工具。在我踏出教室门口的一刹那,突然,一种沉重的历史使命感压抑在我心头,多少年的文化在我心中吐纳,当我赶上去对那个男孩进行人文关怀的时候,发现他也在凝视着我,雨水从我们的脸上滑落,他看着我的眼睛,我醉了,看见他的脸上写满了上下五千年留下的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