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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秋,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早上

“对,我们见过那张合影,也搜查过他家,这些都算不上行凶杀人的证据。”

“这么说,警方不会逮捕他喽?”

她又长叹一声。“请你明天到警局来一趟吧,录份口供,警方会接手后续事宜。还有,沃森女士,拜托你离斯科特·希普韦尔远一些,行吗?”

凯茜到家发现我在喝酒,于是不太开心。但我怎么跟她解释?我说了声对不起,便上楼到了自己的卧室,活像个闹别扭的小女孩。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边设法沉入梦乡,一边等着汤姆打电话来,但他没有打。次日我醒得很早,先查了查手机(没有未接电话),接着洗了头,穿戴整齐准备去面试,可惜双手还不停哆嗦,胃里也好似打翻了五味瓶。我早早就出了门,因为必须先去警局录份口供。不过话说回来,区区一份口供不会有什么用处,警方一向不拿我的话当真,又怎么会突然间转变态度呢?真不知道警方怎样才肯相信我其实不是个瞎编乱造的闲事婆。

在去车站的路上,我不停环顾着四周,路上有辆警车突然拉响警笛,结结实实地让我吃了一惊。等到了站台,我则紧贴着栏杆,把手搁在铁围栏上——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我便可以紧紧攥住,以防不测。真荒唐,我明白;但我已经见识过斯科特的真面目,我们之间再无秘密可言,此时此刻,我感觉危机四伏。

<strong>下午</strong>

这件破事总算画上了一个句号。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还有些片段没能记起,但事实并非如此;我既没有目击到任何重要线索,也没有闯什么滔天大祸,只不过碰巧在案发期间到了案发的那条街。多亏那位红发男子,眼下我算是弄清楚了这一点,然而心底深处却还隐隐有个未解的结。

加斯基尔和莱丽都不在警局,一位便服打扮、百无聊赖的警官给我录了口供。依我猜,除非我转眼就横尸街头,不然这份口供马上就会被扔进纸篓。今天的面试地点跟斯科特家根本不在同一个方向,但我从警局出来之后还是叫了一辆出租车——我可不准备碰运气。面试倒是十分顺利:那份工作对我来说本就是自降身份,不过最近一两年我似乎也确实在自降身份,总得重新定位吧。最扫兴的是(且不说这份工作如何上不了台面,薪资如何微薄),我必须成天到威特尼来,说不定哪天就在街头冷不丁偶遇斯科特、安娜或者她的宝贝女儿了。

因为在附近一带,我素来动不动就跟人偶遇。那也是我一度深爱威特尼的原因之一:也许你无法说出街上每个行人的名字,但你通通觉得脸熟。

快到火车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胳膊,我猛地转过身,冷不丁从人行道跌到了行车道上。

“嘿,嘿,抱歉,很抱歉。”又是他——那名红发男子,正一手拿着酒瓶,一手高举告饶。“你一天到晚都战战兢兢的,对吧?”他咧嘴笑说。我看上去一定十分惊恐,因为他的笑容不见了。“你还好吗?我不是故意吓你。”

红发男子说今天他收工得早,然后邀我一起去喝一杯。刚开始我没有答应,接着又改了主意。

“在火车上我太过分了,我该跟你道个歉。”红发男子(后来才知道人家名叫安迪)给我端来一杯“金汤力”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指的是上次,那天我过得很差劲。”

“没关系。”安迪说。他的笑意显得慵懒、闲适——他今天只怕不止喝了一杯吧。我们面对面坐在酒吧深处的露天座位里,这儿比临街的一侧更加令人安心。也许正是安心的感觉给我壮了胆,我决定放手一搏。

“我能不能跟你打听一下,遇见你的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说,“也就是梅根失踪的那天晚上,那名遇害女子……”

“噢,对啊。你什么意思?”

我深吸一口气,感觉脸颊发烫。不管被迫承认过多少次,我终究还是觉得丢人。“当时我醉得昏天暗地,什么也不记得,但有些事我必须弄明白。我不知道你是否目击了什么事情,是否见到我跟什么人搭话……”我垂头盯着桌子,不敢正视他的目光。

他伸脚轻轻碰了碰我的脚。“没关系,那天你没闯祸。”我抬起头,他对我展颜露出笑意。“当天我也有点儿醉。我们先在火车上聊了一会儿,具体内容不记得了;接着我们双双在这一站下车——也就是威特尼站。你的脚步有点儿虚浮,所以在台阶上跌了一跤。你还记得吗?我扶你起来,你非常不好意思,跟现在一样脸红得厉害。”他笑着说,“我们走出火车站,我约你去喝一杯,但你说你必须去见你丈夫。”

“然后我们就各走各的路了?”

“不。你真的不记得吗?过了一会儿……我说不好,大概半个小时?我先去了‘皇冠’酒吧,但有个家伙打电话说他正在铁轨另一侧的一家酒吧里喝酒,于是我就往地下通道走去。那时你已经跌倒了,真算得上是一团糟,还割伤了自己。我有点儿不放心,于是准备送你回家去,但你死活不肯。你……嗯,你心情糟糕透顶,应该是跟你丈夫吵了一架吧。当时他正沿着街道走远,我自告奋勇去追你丈夫,但你不让。后来他驾车离开,他……嗯……当时他身边还有别人。”

“一个女人?”

红发男子点点头,微微垂下脑袋。“没错,他们一起进了一辆车,我猜你们就是为这事才吵架的。”

“接着怎么样?”

“接着你就走了,看上去似乎有点儿……云里雾里,口口声声说你用不着别人帮忙。我自己也喝得醉醺醺的,所以没多插手,就穿过地下通道到酒吧找到了我的朋友。就这样。”

我一步接一步迈上通向公寓的台阶,心中笃信头顶有阴影闪过,耳边也遥遥传来脚步声——有人正在头顶的楼梯平台上守株待兔呢。当然,那里根本没有半个鬼影,公寓里也空无一人,整间屋找不出被人动过的痕迹,但我还是仔仔细细地检查了每个房间:查了我的床底、凯茜的床底、衣柜、厨房里的橱柜——那柜子连个小孩也藏不住。

等到把公寓底朝天查过三遍以后,我才消停下来。我上楼坐到床上,回味着刚才安迪的话。它与我的记忆并没有太大的出入:汤姆和我在街上拌嘴,我不小心跌了一跤受了伤,他愤然钻进汽车跟安娜一起离开。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来找我,但我已经离开,我猜是搭了一辆出租车,不然就是又搭了火车。

我坐在床上凝望着窗外,纳闷自己为什么并未感觉如释重负。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任何答案;也许是因为我的记忆虽然与别人的记忆相符,但仍感觉有些蹊跷之处。突然我脑海中灵光一闪:安娜。怪就怪在汤姆从没提过当晚曾经跟安娜同乘一辆车,而且怪在我看见安娜转身钻进汽车时,她并没有带着宝宝。在此期间,伊薇又在哪里?

<strong>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strong>

<strong>晚上</strong>

我必须跟汤姆谈谈,以便理清思绪。因为我越是琢磨,越觉得说不通,而我根本管不住自己。不管怎么说,我还有点儿担心,因为我给他留字条已经是两天前的事了,但他至今还没有回复。昨晚他不接电话;不,应该说一整天他都没有接电话。出岔子了,而我相信罪魁祸首一定是安娜。我深知,如果汤姆知道在斯科特家发生的风波,他会乐意跟我聊,他会乐意伸出援手。我一遍遍回想着那天车里的汤姆,回想当时我们之间暧昧的情愫。于是我拿起电话拨通了他的号码,心里跟以前一样七上八下,跟多年前一样只盼听到他的声音。

“请问找谁?”

“汤姆,是我。”

“好的。”

安娜一定在他身边,所以他不愿意把我的名字说出口。我等了片刻,好让他有时间去另一间屋躲开她。我听见他叹息一声。“有什么事吗?”他说。

“唔,我想跟你聊聊……我给你留言了……”

“什么?”他听起来很恼火。

“几天前我给你写了一张纸条,我觉得我们应该聊聊……”

“我没有收到什么纸条。”他又长叹一口气,“原来是这鬼玩意儿惹得她跟我怄气。”一定是安娜取走了纸条,却没有给汤姆。“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

我真想挂断再重拨,转而告诉他周一见到他是多么心动,一起去树林是多么温馨。

“我只是想跟你打听些事情。”

“什么?”他厉声说,听上去怒气冲冲。

“你没事吧?”

“你究竟在搞什么鬼,瑞秋?”一周前他话音中那份温柔已经踪影全无。真见鬼,我为什么要给他写那张纸条?显而易见,我给他惹了麻烦。

“我想问问你那天晚上……梅根·希普韦尔失踪当晚的情形。”

“噢,上帝,我们不是谈过这事了吗?你不会已经忘了吧?”

“我只是……”

“当晚你喝得烂醉。”他声音洪亮,显得气势汹汹,“我劝你回家去,但你不听,自己走掉了。我开车到处找你,结果没有找到。”

“当时安娜在哪里?”

“她在家里。”

“跟宝宝在一起?”

“跟伊薇在一起,没错。”

“她没有跟你同乘一辆汽车?”

“没有。”

“可是……”

“噢,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她本来是准备出门,让我来照顾孩子的。结果你冒了出来,所以安娜来找我,不打算出门了,而我又浪费好几个小时跟在你屁股后面东奔西跑。”

真希望刚才没有打这通电话。吹起一个希望的肥皂泡又猛地戳破,我感觉仿佛当头被泼了一盆冰水。

“好吧。”我说,“只不过这跟我记得的不一样……汤姆,你见到我的时候,我身上有伤吗?我……我头上有道伤口吗?”

又是一声长叹。“你居然还记得起事情,瑞秋,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当天你烂醉如泥,醉得昏天暗地,到处晃悠。”听着他的话,我渐渐觉得喘不过气来。我曾经听他说过这些言辞,在那暗无天日的往昔,在犹如炼狱的往昔——当时我让他厌倦,让他难以忍受,让他嫌恶。他不耐烦地说了下去。“你在街上跌了一跤,然后放声大哭,简直糟糕透顶。你为什么非要问这些?”我顿时无言以对,他又继续说道,“听着,我得走了。别再给我打电话,拜托你了,我们不是已经折腾过一遍了吗?我还要求你多少次?别打电话,别写纸条,别来我家,会把安娜惹毛的。行不行?”

对方挂断了电话。

<strong>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strong>

<strong>清晨</strong>

整整一夜我都待在楼下客厅开着电视机做伴,感觉阵阵无力又心悸,仿佛重返昔日,多年前他留下的旧伤再度裂开,伤口鲜血淋漓。傻透了,我知道。单凭区区一次谈话、片刻温存(在我眼里是脉脉温情,也许对人家来说不过是多愁善感、心怀愧疚呢),我竟然就蠢到相信自己有机会跟他复合。但不管怎么样,我感觉心头犹如刀割,而我必须好好体会心痛的滋味,因为若非如此,假如我一直对它置若罔闻的话,那痛苦将永远不会真正消失。再说了,我竟然蠢到以为自己跟斯科特心有灵犀,以为自己能帮他。总而言之,我是个蠢货,我倒也习以为常。但我用不着继续做个蠢货,对吧?我在客厅躺了整整一夜,答应自己要驾驭局面:我要远远地离开这儿,找份新工作,改回婚前姓,还要跟汤姆一刀两断。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找到我的行踪,如果有人来找我的话。

我彻夜难眠,躺在沙发上左思右想,每次迷迷糊糊快要沉入梦乡时就听见耳边响起汤姆的声音,仿佛他正在身旁用嘴唇贴着我的耳朵低语“你烂醉如泥,醉得昏天暗地”。于是我又猛地惊醒,耻辱仿佛巨浪一样向我袭来。那是耻辱的感觉,再加上一种昔日重现的感觉,因为我曾经听到过同样的言辞,一个字也不差。

我反复回想起当初的情形:醒来发现枕头上沾着血;嘴里有伤痕,仿佛是被我自己咬破的;指甲脏兮兮;汤姆正走出盥洗室,脸上的表情半是受伤,半是恼怒。我感觉心头涌上一阵惊恐。

“出了什么事?”

汤姆给我看了看他手臂上和胸口上的瘀伤:是我动手打的。

“我不信,汤姆,我绝不会动手打你,这辈子我还从未动手打过任何人。”

“你喝得烂醉,瑞秋。你还记得你自己昨天晚上干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吗?”于是他一股脑儿都告诉了我,而我依然难以置信,因为他嘴里的那个疯婆子跟我一点儿也不像。还有高尔夫球棒的事,还有墙上那个灰扑扑的空洞,每次从旁经过它便好似一只盲眼般让我心悸,而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汤姆嘴里我的暴行与记忆中的胆战心惊画上等号。

过了一阵,我学会了不再问自己干了些什么,也不再在汤姆追述时跟他争辩,因为我不愿意知道细节,不愿意听到最不堪的一切——那个“又脏又臭的烂酒鬼”的所作所为。有时候,汤姆威胁说要把我的言行录下来放给我看,但他从未动手去录,也算发了点儿善心吧。

过了一阵,我学会酒醉醒来时不再打听发生过什么。你只需道歉,为你的所作所为道歉,为你的真面目道歉,而且你永远、永远不会再犯了。眼下我确实永远、永远不会再犯了,真的。拜斯科特所赐,现在我压根儿不敢半夜出门买酒,也不敢再陷进泥沼,因为那时的我将毫无还手之力。

我必须坚强,如此而已。

我的眼皮好似有千斤重,脑袋忍不住一次次耷拉下来。我关掉电视免得吵,翻身面对着沙发靠背,躺下盖上被子。我感觉自己正渐渐沉入梦乡,谁知道紧接着——恍然间地面竟然向我直直地冲了过来,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心跳响得犹如雷鸣。我看见了,我分明看见了。

我在地下通道里,他向我扑过来,先是一巴掌扇在我脸上,接着又抡起了拳头,手里握着钥匙。带齿的钥匙狠狠地砸上了我的头颅,我感到一阵钻心的剧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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