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翔开始时还有些不适应,但被爱的滋味实在奇妙,让他禁不住陶醉其中。
在过去的二十一年里,他只曾拥有过来自一个残缺家庭的母爱,然而这份温馨也随着升学和背井离乡而变得稀薄,过去几年来丁翔一直把孤独放在心中,现在遇到了李梓封,那干涸己久的河床终于迎来了雨季。
闭上双眼,他感觉到一个全新世界的门扉正向他开启。李梓封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与他在一起丁翔见识到了所谓“上层建筑的生活”虽然一直不能对奢侈无度有所认同,但是他拒绝不了来自李梓封的邀请。
过去的经历让他无法拒绝别人。就像向日葵永远抗拒不了阳光的诱惑那样。一个月的实习期终于结束了,没有意外,丁翔凭看积极的工作态度转了正。
签合同的那天也正巧赶上发工资,拿着实习所得的一千二百块钱。虽然只是薄薄的一个信封,但拿在丁翔的手上却是火辣辣沉甸甸的。
寄七百块钱回家,自己再存二百,剩下的钱…在心中美滋滋地盘算着,等到今天的工作一结束,丁翔就赶紧往邮局跑。
寄完了钱后还要去见李梓封,千万不能迟到了。从邮局出来,丁翔看了看表,快到五点了,幸好离与李梓封约定的地点比较近,现在慢慢地踱过去应该刚刚好。
走在S城最繁华尊容的高消费区,青年不时抬头仰望着那些陈列着种种奢侈品的玻璃窗。那里是属于白领以上阶层的世界,对于过去的他来说,就像是闪烁在天边的星星。
然而电视台便是一个培养奢侈品消费者的温床。有灵通的潮流渠道,又有足够的金钱支持和时阃采购。
今天上午他还听一个女同事说要买LV的樱桃包呢。姑且不说丁翔根本不觉得那樱桃包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算它有巧夺天工的设计与款型,但对丁翔米说,出一万多元人民币来换取一季的流行无疑是种奢侈而可笑的行为。
然而其他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么?丁翔随即想到了梓封的那件外套,心中不由得怔了一下。就在这时,有人从后面接近他,叫出了他的名字。这是丁翔第二次见到君凌。
他应该是在这附近工作吧,穿着一套剪材得体的灰色西装。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似乎只有三类人会在工作时穿得如此的正式:应酬频率者、服务行业者、拾荒人。
以君凌的实际情况看来,只有可能是第一种。“那天晚上你后来去了哪儿?听说你没有提前回去,把她们吓得半死。”
“她们”自然指的是璐璐和可儿。这句本应该是关切慰问的话从外表冷峻、谈吐冷漠的君凌口中吐出,更像是一种变向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