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平时交通秩序井然,极少像这样晚间出现如此严重的交通堵塞,边走边欣赏着难得一见的壮观阵容,看那一辆辆平时耀武扬威的机器凝固般瘫痪当地,寸步难移,我恶劣地吹起口哨。这时走路最快。长蛇阵尽头,一辆车翩然而至,同样无奈地停在我们面前,那尊贵无比的车型,微微颤动的女神霎时吸住了我的目光。劳斯莱斯。平时只能在杂志上一睹风采现在真身出现,我怎可错过。未等我近距离欣赏名车,车门已如紧闭的扇贝悄然打开。车中走下一个男人。
他眼睛很亮,亮得正条大街上的华灯闪烁在我眼中都成了廉价的装饰品。上天可真舍得花工夫造出这么样一个人。街上的灯影在他挑不出任何缺陷的脸上打出一缕缕飘动的幻影,他整个人便在那片幻影中流光溢彩,光华攒动,优雅迷人。
“等会儿不用来接我。”无比契合地紧抿的唇以一种让人愉悦的清冷开口,低沉的磁性让我怔住,我被这个男人施了定身法,看着他优雅如画般从车上走下,一秒之间,纯然忘了还有周围世界的存在。
如果男人也可以用风华绝代倾城倾国,我此刻决不会吝啬,我会像菜市场堆咸鱼的那样毫不犹豫地把所有词汇全堆在他身上。经过我身边时,他不经意甩了下被风吹开的发丝,风拂落花柳条般轻盈潇洒。
他漠然冷酷优雅从容轩昂无视地从我身边走过,我傻傻呆呆如痴如醉不顾自己蠢态毕露地用目光执意追着他的侧脸背影。
看着他在车水马龙拥挤不堪中步履穿梭,淡定悠闲似漫步自家花园小道,完全不在乎他已成为这绵长灯流中最夺目的一点,他抬脚在人流车流中飘动,如一个傲慢的君王,把所有的包含仰慕惊艳嫉妒的如火目光无视地弃在身后。一声压抑的低声尖叫,把我从蠢相中拉回,才发现身旁的女孩眼睛朝着我目光刚收回的地方捂着嘴兴奋得满脸绯红。
“好像在做梦,好不真实,竟然这样也能在街上碰到他。”她知道他。“他是谁?”我问。“杜家的大少爷,杜御飞。”杜家?…黑道、明星、商业巨子、政界大腕?我望向前方,灯光璀璨处,那被我定格的身形依然可见。
人有时真是很奇怪,这个男人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不过短短几分钟,甚至比不上我身边这个女孩停留的时间长,可我看着他还未完全消失的身影就已在心中浅浅地渴望再见他,热切地渴盼能接近他。
我心在鼓跳,兴奋难抑,却又惆怅无比,这种情感我之前20年中从未有过,却又有种“踏遍铁鞋无觅处,如今尽在咫尺间”的心动领悟。这个男人啊…他是颗重型流弹,以突兀之势炸飞我多年来一直牢牢包裹着我的恐龙壳,让我赤裸无遮地暴露在再无掩盖的空气中。
这一晚,我有了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偶遇,也得到了一个让我彻底看清自己的机遇。兴奋难掩!惶惶难言!我20年中没谈过任何一个女朋友,并不是说我让女生讨厌到这种程度,事实上高中时代的我是较受女生欢迎的,但那时一门心事想考上学,上了大学又垂涎数额颇丰的奖学金,每天晨昏不渝常驻图书馆。
去图书馆的人绝大部分都是读书的。我给自己解释,既不是天才,想拿头等奖学金就要舍得拼命。我一直认为学业、奖学金、与女朋友是我的熊掌鱼翅,不可兼得。我必须要割舍其中一样。
但天可怜见,事实大相径庭,自己颠倒了是非混淆了黑白。没有熊掌,没有鱼翅。学业不是我的熊掌,是鸡肋,是我遍寻熊掌珍肴不得之下无聊之中又无聊的消遣。
我终于发现自己终究还是有不同常人的地方。我明白了。我不爱女人。是在我二十岁时,一个叫杜御飞的男人告诉我的。一个…漫街灯光中耀眼炫目如星辰贵气冷淡如帝王般的男人。***
我不知道杜家,但我知道凌风。凌风是一个历年悠久根基雄厚的公司,根深叶茂,如巨龙盘踞商界高空,睥睨群雄。
杜家大少爷刚从斯坦福学成归国不久。正所谓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可我作了个决定…我要进凌风,进那个以前从未敢想的商业帝国。我脱离轻微的郁闷症状,开始生龙活虎,找资料啃面包吃泡面成天泡图书馆,要接近那高空之中的存在,我雄心勃勃。
在拿毕业证同时,我收到国内某名牌学府MBA的入学通知。家中爸妈已临近退休,工资微薄,姐自给自足况她的嫁妆谁都不会去动,在这中心城市中消费既高于别处而家中经济状况又并不宽裕,如此情形我应该马上就业缓解家中负担,以我大学文凭要找家好公司进去并非难事,可我却执意要再虚耗两三年,就为了我心中那点缥缈幼稚的私愿,至家人不顾,甚至抛掉自己唾手可得的平静幸福,去那辉煌无比又危机四伏的商业帝国中胡闯。
知道自己犯了傻,罔顾自己的前途,罔顾爸妈的感受。虽然爸妈他们都支持我,可我知道我是一个自私不智的不肖子。
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我的再求学生涯过得有些艰辛,每天都几乎过着半工半读的生活,可我的家人支持我这就够了。我再也未能遇见他,那晚的偶遇仿佛是神托他带给我的启示,让我彻底看清我自己。
不过我在平面彩色纸张上看到他的机会越来越多。在我学业完成的前一年,他继任凌风总裁,江山易主,意气风发。两年后,我如愿以偿地坐在了凌风人事部大厅的面试会场中。我的个人资料放在人事部经理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