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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杀手

纪灿一脸惊慌的表情,看向我和周昊。

“看我!”大象抓住纪灿衣领,将他整个人拉向自己,“回答!”

“大象……”我伸手按住大象肩膀,想制止他。

“走开!”大象打掉我的手,“我警告你们,先别管。”

“是,”纪灿点头,“是!我们有一个隐蔽的住所。”

“是公园北湖外的河道边上两棵香樟树上搭的那个树屋吗?”大象问。

“嗯。”纪灿回。

“为了掩人耳目,你们会经常去树屋中幽会,是吗?”

纪灿流泪。

“你们不仅仅是朋友关系。你骗取周慕武的信任,让他以为你爱他,是不是?”大象问。

“不是!”纪灿吼道,“我没有骗慕武!”

“由于你跟周慕武身高体型脚码差不多,你们会经常互换对方的衣物和鞋子,对不对?”大象问。

纪灿红着眼,并不回答。

“回答!”大象用拳头砸向桌面,笔和本子弹跳起来,一只一次性杯子倒下,水在桌面溢开。

纪灿点了点头。

“好,你先不要表态,听我说完。”大象双手撑在桌面上,俯视纪灿,“事发当晚,你让慕武送你到医院,在医院里,你用了一些理由让慕武先去树屋等你,之后,一点时分,你通过医院的监控暗角,走楼梯溜出医院,打车到了连接公园河道的某个位置,因为天热,河道干涸,你得以走入河道,去往树屋方向,那时慕武已经在树屋中。你爬上树,进入树屋,跟他幽会,因为经常互换对方的衣服,完事后你换了他的鞋子他也没觉得异常——这样河道上留下的鞋印就变作他的了。然后你们从树屋跨入公园围墙,你又说服慕武一起偷一只游船去湖面游玩,为不被发现,你拿出事前准备的气枪,将途经的监控设备损坏。到了船上,你趁周慕武不注意,把他弄昏迷,接着开船到桥底作案,再开船到北湖处靠岸,翻墙从树屋溜出,坐车回医院。我疑惑的是,河道上留有去公园的脚印,但却没有离开的脚印,后来你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再走河道,对不对?”

“没有。”纪灿急忙摇头,“那天晚上我一直在医院里,我没有去公园!”

“事到如今,别再狡辩了!”大象直视纪灿的眼睛,“你怎么解释树屋旁的河道上,有你的鞋印呢?”

“我不知道,不是我做的。”纪灿摇头,流泪,“不是我做的。”

大象举起右手,往纪灿脸上扇去。我看准时机,在扇到纪灿脸上的瞬间,我用双手快速推开大象,使他往后退,失衡的身体碰到身后的椅子,仰倒,一个翻身,趴倒在地上。

“叫你别管!”大象站起,向我走来,冲我吼,“你以为你是谁?”

这是我第一次打大象。我攥紧拳头,不由分说揍向大象左脸。我们扭打在一起。说实话,虽然我们身高差不多,但大象不是我的对手,当时我在气头,要不是周昊和外边的警察进来拉架,我保证大象脸上会有比流鼻血更严重的伤。

“走开!”大象倚着房间的墙壁坐着,挥手赶走围在身边的人,眼睛布满血丝,喘息不止。过了一会儿,看向站在远处的我,“你到底有什么毛病?”

“你他妈到底有什么毛病?”我不管在场的人,底气十足地向他喊,“纪灿他绝对不是凶手!”

没有愤怒的火支撑,大象脸上尽是失落,眼睛失焦,怔怔盯着地面,缓缓说道:“那你说说谁是凶手?”

<h3 class=\"h3 center\">八</h3>

“凶手是一个没出现在嫌疑人名单中的人,是一个没有留下什么线索的人。”我说,“凶手是一个幽灵人。”

我将审问室的黑板拉到身旁,为大家演示我所做的案情分析。

解答纪灿案发当晚恰巧住院之谜。

——在周慕武死前几天,连续给纪灿打的饭中偷偷掺入泻药,导致纪灿频繁拉稀,身体虚弱,周慕武顺势将纪灿拉到医院,给他做了全身检查,挂需要等足至少三个小时的挂瓶,为的是给纪灿作不在场证明,以便自己死后,警察不会怀疑到离他最近的好朋友身上。但正因为“住院”的反常举动,以及纪灿当晚在医院欠缺坚实的人证和视听资料,导致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并非无懈可击。

解答周慕武离开医院去向之谜。

——公园北部外围的河道鞋印就是周慕武所踩,为了不被公园监控拍摄到,他通过河道,爬上树屋,从树屋翻墙进公园。

解答此案与以往同系列案件细节不同之谜。

——周慕武之所以在受害前手脚、嘴巴没有被胁迫迹象,身体没有击打痕迹和中了迷药的特征,是因为他对于自己将死以及死法心知肚明。但又因为某种不得不做的原因,他如期偷偷进入公园,并且配合凶手,赴死。他用早先准备的气枪中的颜料弹损坏公园五个关键的监控设备,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任凶手捆绑摆布,最后被巨石下拉的绳索勒断脖子而惨死。期间没有一丝反抗。

解答被损坏的拱桥监控之谜。

——东西桥堍的两个监控设备朝向桥亭,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桥上古建筑而设立,视野微微朝上,并不投向湖中。凶手要隐蔽作案,只需损坏面向湖中的三个监控即可。损坏桥上的监控看起来是顺手,实则是有意为之,因为在犯罪过程中,凶手必须经过拱桥。

解答巨石位置之谜。

——用来作案的巨石重达37斤,游船是从南湖启动驶向拱桥底,南湖旁泥地同样也有很多相同重量和形状的石头,为何凶手要从距离800米的西桥堍特地搬过来一块石头呢?如果没有非这块石头不可的原因,那对于凶手来说,就是更易操作的办法。前面说到,这是一起合谋犯罪,凶手又“多此一举”地损坏桥上的摄像头,拱桥围栏外的污迹经勘测,有人踩踏、磨蹭的痕迹,但却无指纹,结合来推理,可得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受害者周慕武单独将游船开到了拱桥底,而凶手将桥边的巨石搬运到拱桥上,等船在拱桥下停稳后,凶手再将巨石递给船上的周慕武,自己通过破损的桥栏缺口,跳到船上。

解答拱桥边的颜料手套之谜。

——因为是合谋犯罪,所以两人皆戴手套。但最后呈现的结果是一起谋杀案,周慕武必须在最后扮演受害者。所以,凶手在杀害周慕武时,将他的手套褪下,扔进湖里,但由于手套的化纤材质较轻,防水,又被桥身所挡,案发后仍漂浮在附近。而凶手的手套,自始至终都戴着。支撑这个猜测的有力证据是:我跟周昊去了停放周慕武尸体的太平间,将物证手套套入死者的手上,大小刚刚合适。

解答案发时公园东北角那个未损坏的监控头周围有树枝被掰断之谜。

——监控头为周慕武用气枪击毁,他既然熟悉公园环境,又常去东北角的游戏区玩,难道不清楚那里有个监控摄像头会拍到北湖岸吗?答案是:他不仅清楚,而且知道那个监控摄像头投向北湖岸的视野被下方的树枝遮挡。所以即便他接受了自己被谋杀的事实,但仍然想方设法给警方留下凶手的证据。在案发之前,他暗地将监控摄像头前的树枝掰断,确保视野开阔。

解答凶手的逃脱之谜。

——犯罪之后,凶手有两种可能逃脱的路径。一个是翻过北湖围墙,沿河道离开公园。但由于河道只有来的鞋印,没有发现离开的鞋印,因此第二种推测就显得更合理,作案后凶手仍待在公园内,开园后,作为当天的游客离开。

“这一切看起来异常荒谬,你们会想,哪会有人愿意配合凶手杀死自己?死者的自愿死亡的动机是什么?”我说出最后的猜测,“只有在一种情况下,这样荒谬的谋杀案才可能成立,那就是,凶手一开始本来计划杀死纪灿,因为某种原因被周慕武发现了,周慕武爱纪灿,在知道自己无能救纪灿的情况下,他跟凶手做了交易,心甘情愿当了纪灿的替死鬼。”

纪灿听到这个答案,身体不停颤抖。

“纪灿,你说你在住院的当晚,做了一个慕武死去的噩梦,”我转向纪灿,“梦的素材都有根基,我问你,你在跟慕武的相处中,他有没有向你表露过想死之心。”

“没有。”纪灿稍做镇定,说,“慕武从没有跟我说过自己想死,会死,哪怕他曾经遭受过非常痛苦的伤害,他在我面前,却总是笑,对我说一些很美好的话。但就是因为他太过于关爱我,我时时会有一种要失去他的感觉。我非常害怕这种感觉,非常害怕失去他。越害怕越想,所以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他自杀的噩梦,他爬上医院的阳台,跳了下去。”

“他曾经遭受过什么伤害。”大象不知不觉从墙角站起,来到纪灿身边。

纪灿看向桌面,隔了一会儿又说,“他跟我说,他曾经被学校的老师伤害过。”

“什么样的伤害?”大象又问,他脸上的气色似乎恢复了一些。

纪灿看向我,我向他点了点头,他说道:“强奸,还有……虐待,很残忍的虐待,用尺子和笔,导致了他下面受了伤,在课堂上控制不住,出了糗,他说裤子上是又红又黄的污迹,被全校的学生当成笑柄,从此就没再去过学校,从家里逃跑。”

大象听完,转身准备离开房间。

“你去哪?”我喊住他。

“我太困了,我去睡觉。”大象开门,说道,“大家各忙各的,麻烦给我几天时间,我去洗个热水澡,睡个觉,重新梳理下案情,等我消息。”

“阿雷,周昊,谢谢啦!”大象离开房间后喊道,“我答应你们,一定会抓到凶手。”

<h3 class=\"h3 center\">九</h3>

大象睡饱喝足后,用了整整两天时间,一一探访了周慕武在辍学前的相关人物。

他先去了周慕武位于昆明本地的家,因儿子周慕武的死亡,离异的父母重又复合。面对悲剧,他们悲痛的同时,言语之间透露的却都是对周慕武的怨恨和指责,父亲周字昌说,“一开始他不去上学,我们当然是不同意的,后来就离家出走了,我们报警啊,找回来了,还是不愿去上,不知什么原因,换个学校也不行,后来管教不来,就任他上街厮混了,有时一连几个月没回家,回家就是来拿钱,我们也不知道他去哪里耍,后来是管不了了,打他都会还手。有时在家,莫名其妙就哭。带他去医院开了些药,没吃,今年四月又离开家,没想到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就是个死讯。也有跟他说社会险恶,不要跟一些不良分子混在一起,现在好了,被人杀死了,说实话,我都已经做好这个心理准备了,但还是没有料到他会是这样的死法。实在是不敢看那些新闻和照片。我们就一个希望,希望警方快速把案子破了,实在抓不到凶手,麻烦将慕武的遗体归还我们,入土为安,我们也好离开这里,彻底忘掉他和这件事。你不知道,因为他,因为他在家的作为,因为他的死,我们受到了邻里多少议论。算作是我们父母的管教不当吧,给警察同志带来麻烦,跟你们道歉。”

“他之前的成绩怎么样?”大象问周字昌,“他有说不去上学的原因吗?”

“没有啊,有一天回来,说是不想去学校了。不管怎么打骂劝说,班主任和同学也过来了,就是不去。他本来的成绩很好的,这是我们想不通的。后来我们看他的行为,认为应该是神经出了问题,才会这么做,不然就是中了邪,”周字昌用手指了指自己的秃头,一副苦瓜脸,43岁,看起来却有60岁,“不然你说好端端的人,怎么说不去学校就不去,打他不哭,但有时不打他,反而大喊大哭。”

“据说不去上学,是被学校的老师性侵犯了。”大象又说,“也就是强奸,你们有听他提过吗?”

“他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受这种伤害啊,简直是一派胡言。”周字昌眼神闪躲,显示不想探讨这类话题。

“慕武辍学的时候才13岁吧,那时他刚读六年级,还是初一?”大象问。

“初一了。”周字昌脸上这时出现自豪神色,“当时他还是以全市第五名的成绩考上的飞燕中学。”

大象来到飞燕中学,找到了周慕武初一的班主任郭娉,现在她在教初二的数学。听说大象过来了解周慕武,在办公室给他倒了一杯水,坐定后说道:“之前警察过来调查过慕武的情况,我能说的都说了,周慕武这个学生当时在学校并没有什么朋友,据我所知,他理应没有跟同学发生过争端。”

“不是不是,我这次过来,并不是想了解周慕武与同学们的关系。”大象制止了郭娉的讲述,“我是想来问问,你知道慕武为什么辍学吗?或者说他不来上课之前,发生了什么事?”

“我记得开学不到两个月,他就辍学了,因为他当时的入学成绩是全班第一,我还选他当了班长,他精力旺盛,很爱表现,成绩一直都很好,从我的角度来看,他其实是希望给同学们树立一个好的榜样,但效果适得其反,我发现同学私底下并不服从他的管理。后来他也跟我请辞了。说到辍学,他是在一次上课期间闹肚子,提前回家,后来就没过来了。当时不是我的课,细节什么的我不清楚,但听学生复述,当时他拉肚子,一裤子都是,发出了很难闻的味道。”郭娉喝了口水,“慕武这人爱面子,又做过班长、课代表,受不了这样的耻辱,我想就是因为这个阴影,对学校和同学产生抵触心理吧。事后我也去他家做过功课,还告诉同学不要再提及这个事,但他就是死活不过来。”

“他有跟你说在学校受过身体上的伤害吗?”大象看向郭娉。

“身体上的伤害?”郭娉摇摇头,“这个我保证没有,我们是重点初中,我带的那个班都是成绩好的学生,纵使同学不太喜欢他,也绝不会有霸凌现象发生。”

“你还记得当时慕武拉肚子时,上的是哪位老师的课吗?”大象问。

“是一位叫包朋宇的老师的课,他是教历史的。”郭娉回忆道。

“谢谢,我去向包老师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麻烦你帮我引荐下。”大象说。

“包朋宇现在不在学校任教了,”郭娉皱了下眉,向大象说道,“他之前是学校的教导主任,兼教政治和历史,两年前被调到了市教育局了。后来听说贪污,被判了刑,在监狱中去世的,也就是去年的事。”

“哦,这样。”大象本来准备站起,听郭娉说完又坐下,“慕武辍学前,是不是跟包老师走得最近?”

“慕武跟我请辞班长职务时,包朋宇就跟我提议,让慕武当历史课代表试试,按理来说,是跟包朋宇走得最近。”郭娉表情疑惑地看着大象,回答道。

“包老师当时作为教导主任,是有自己的办公室?”大象又问。

“嗯?”郭娉说,“是有,但这个跟案件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什么关系,各方面都想了解一下,避免下次还来麻烦郭老师。”大象问,“慕武当历史课代表后,表现怎么样?历史成绩怎么样?”

“挺积极的,但他一直都很有热情,做班长时会经常跟我汇报情况,当了历史课代表,也经常跑去包朋宇的办公室。但后来这课代表没做一个月,又来跟我请辞,我就想或许这孩子做事三分钟热度,让他再锻炼锻炼,没想到就不再来上学了。”郭娉一脸惋惜。

“好的,谢谢郭老师的帮忙,我问完了。”大象站起。

出飞燕中学,大象打车直奔市教育局,一开始出示证件,门卫不让进,迫不得已,大象辗转通知到了教育局局长,不一会儿,从大楼下来了一名叫张传广的青年。

“最近你们警方不是在查怡孟公园的命案吗?这次过来也是因为这个事?”接待大象的路上,张传广问。

“有一点关系。”大象说,“我想来了解一下包朋宇的事,他曾经当过死者周慕武的老师。”

“包朋宇是负责招生办部门的,我入职时,他刚出事,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当时他是主动自首的,事后在他一个银行账户中查到一笔钱款。但后来一审时,律师在庭上还出示了包朋宇一段强奸视频,两罪并罚,被判了十年,听说是在监狱期间因一次群殴事件脊椎受了伤,去年九月在医院死了。”在办公室,张传广给大象出示了一些包朋宇相关资料,如实讲道。

大象又来到法院,以查案的身份,看了当时包朋宇的判决书,在档案室调了视听物证,视频中,包朋宇在一间昏暗的房间内奸淫一名男孩。大象委托法院的工作人员跟当时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苏楠取得联系,“请问你在庭上说包朋宇的猥亵视频是你搜寻所得,我想了解一下,你是从哪些渠道拿到这些录像的呢?”

“是一位证人给我发的这些邮件,说对案件有帮助,他说自己不方便出来,希望交给我这些证据。”苏楠在电话中回答大象的问题。

“请问他有说是怎么取得的这些证据吗?”从录像的拍摄角度看,无疑是偷拍。但问题是,“证人”是怎么潜入这间高级酒店房间,并安装了摄像头的呢?他又是怎么知道,包朋宇会来这间酒店?

“这个他没有说,后来我跟他再联系,就没有再回复了。”苏楠说。

“如果当时没有这些证据的话,按照包朋宇受贿的款项,他会判多久?”大象又问。

“因为受贿的钱款不多,又是自首,如果没有猥亵儿童罪,判刑最多三年。”苏楠思索后说道,“但让人想不通的是,包朋宇当时受贿的钱款,都是一些学生家长以现金或者汇款方式零散贿赂给他的,这种情况其实不自首的话,是很难核查出来的。”

大象最后去了包朋宇生前关押的监狱,从一名狱警口中得知,“犯猥亵儿童罪进来的犯人基本是狱中最底层的犯人,很少有好下场,但凡懂得察言观色,适应一段时间就过去了,大家也不会总盯着你欺负,估计是大家看不惯他的官架子吧,说是群殴意外,其实很大可能是冲着他去的。”

<h3 class=\"h3 center\">十</h3>

上午八点,大象打电话给我,让我和周昊通知负责这起案件的同事们,到怡孟公园会合。

“阿雷两天前分析案情的时候,大家基本也都在场,当时阿雷初步指定了凶手,但由于凶手没在现场留下什么线索,事后又顺利溜走。我们掌握的唯一证据,也就只剩下案发当时远处监控拍到的一个模糊身影。”利用警察和公园工作人员疏散公园游客的间隙,大象对我们说道,“但这个身影给出的信息有限,我们只知道凶手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之间,体型偏瘦,以此推算出体重大概在120斤上下。”

“这些信息过于宽泛,并没有什么用。在犯罪中,凶手几乎不露马脚,又因现场的封闭状态,喜欢推理小说的人都知道,这可以算是一起典型的‘密室杀人’案。”大象说,“‘密室杀人’的特点,在于凶手利用环境条件完成犯罪,那破解一桩‘密室杀人’案,在我看来,自然就要重新还原犯罪的过程,以阿雷推理的版本,我们来演示一遍。”

大象指着南湖岸边停靠的一艘游船,说道,“案发时凶手使用的游船,事后被侦查人员拖出湖面,作为证据停放在公园的办公楼大院。为了形成参照,我特意跟游船主人借用一艘一模一样的游船,来做犯罪演示。这里请大家注意,这是船主特地从他的仓库拿出来的全新船,也就是说,这艘船从没有下过水。”

“周慕武身高一米七一,体重114斤。凶手身高一米七上下,体重120斤上下。我需要两位身体条件差不多的同事来帮忙。”大象让举手的同事出列,分别过称,挑出两位符合的人选。

这时公园的游客已经疏散完毕,整个湖面空空荡荡,由于气候炎热,外河道水量剧降,导致公园内的湖水流动变慢,湖面布满斑驳绿藻,虽然每天都有环卫工打捞,仍抵挡不了藻团的疯长。一眼望去一副死水景象,似在渲染命案后弥散的不祥气息。

船下水,“受害者”进船,船开向拱桥洞。“凶手”来到西桥堍,将一块30斤的石头搬运到拱桥上,等船到达桥下,船里的人伸手接过桥上的人递下的巨石,之后“凶手”钻过桥上缺损的围栏——磨蹭桥面灰尘——跳入船内,用那把消音射钉枪在桥洞内部的墙体上打入三枚挂钉。

“好,现在将绳子绑着的石头推入湖里。”大象在桥上用喊话器向船里的人喊,“不用绑人,麻烦你直接抓住挂钩上的绳子吊着就行。”

石头应声入湖,一位同事垂挂在桥洞绳索上,游船滑到北岸,“凶手”上岸。

大象通过拱桥跑向公园东北角的一间平房,向厕所里喊话:“请问有听到落水声吗?”

“没有听到。”气枪摊贩的妻子刘女士从女厕中走了出来,回答大象,“这次一点声音都没有听到,会不会是周围太吵了。”

“好,麻烦你再听一下,等我示意。”大象说完,刘女士再进厕所。

大象跑到拱桥上,这次他将绑着绳索的石头放在拱桥围栏外边,推移进湖里,发出“咚”的一声。

“对,当晚我在厕所里的时候,就是听到这个声音,一模一样。”面对大象的再次询问,刘女士确认道。

大象召集我们到北湖岸空地,那里已经提前放着一块白板。此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半,阳光曝晒,我们头上冒汗,大象跑前跑后,身穿的T恤已经湿透。他大喝一口水,开始他的推理。

“阿雷前天的推理几乎解答了案件所有的谜题,唯独留有一个时间之谜未解。那就是案发当时的公园北部监控录像,显示了凶手是在凌晨三点十一分靠岸。而案发后我们对气枪摊贩的妻子刘女士的口供调查显示,她明确表示,起床上厕所的时间看了一眼家里的电子钟,那时显示的是三点三十三分,凌晨三点半她去上厕所,听到石头落水声。在监控设备和电子钟都完好的情况下,这里出现了一个矛盾。”

大象画出湖的轮廓,在湖中间画了一座桥,用箭头表示游船从南湖岸到拱桥洞,再从拱桥洞到北湖岸,“凶手三点十一分在北湖岸靠岸,那时理应完成了犯罪,为何在三点三十三分之后,刘女士又听到湖面响起石头落水声呢?——刚才的演示表明,从船上推入湖中的石头,几乎不会发出声响。能发出让刘女士听见的‘咚’的声响,是因为石头是从桥上的高度落下的。”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我们很可能被骗了。被凶手所骗,犯了思维惯性的错。我们会认为,凶手从南湖岸乘船通过拱桥洞再到北湖岸,已然是连贯、完整的犯罪过程,实际上,这只是凶手做出的障眼法。”大象用箭头从北湖岸又画了一个圆弧,显示凶手下船后又绕到了西桥堍,“凶手在北湖岸靠岸后,又跑到西桥边,将那块作案的石头搬运到拱桥上,最后将石头推下湖里。这才是整个犯罪过程。”

“我之所以做出这样的犯罪过程的推理,还有另外一个口供佐证。”大象对我们说,“案发后,一位发烧的流浪汉说道,那晚他在睡梦中迷迷糊糊听到游船开动的声音,听了很久,直到这个声音消失。游船开动的声音他都听得见,却没有提到石头落水声,这说明了,石头落水时,他很可能已经睡过去了。也就是说,从声音上的顺序分析,船从南岸开到北岸停靠,时间三点十一分,船声消失,流浪汉睡着,三点三十三分以后,又发出石头落水声,被窗口朝湖的厕所里的刘女士清清楚楚地听到了。”

“凶手乘船过桥洞靠岸再绕桥上的意图何在呢?想通了这一点,整个命案的面目基本就会明晰。”大象在湖的周围用红笔标了五个叉,是案发时被损坏的监控头,接着他在公园东北角再画一个圆,表示完好的监控头,“阿雷在前面分析过,这个监控头投向北湖岸的视野被一部分树枝遮挡住,而这些树枝恰好被人为掰断了,在这个犯罪当口发生这样的事不太可能是巧合,为此阿雷认为,这是知道自己将死的周慕武为了给警方提供事后的证据而掰断的树枝。这是一个非常精准的答案,只是还是未能解开凶手诡异的走位之谜。于是我大胆地想到了另一种结论。”

“如果这些树枝是凶手折断的呢?”大象说,“凶手这样做,是要确保留下自己的身影,留下这个身影到底为了什么?第一个,诱导侦查人员以为此时凶手已经完成所有的犯罪,完美靠岸。第二个,说出来大家可能难以置信。”

大象停顿了一下,说道,“特意留下身影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大家相信,这是一起纯粹的谋杀案,一起有凶手存在的谋杀案。”

“如果有可能,我们会用所有人的身形去比对监控录像中出现的凶手身影,但唯独对最相似的那个原形视而不见,也就是说,我们不会用死者的身形去比对案发时出现在监控录像中的凶手身影,哪怕在各项数据上高度一致的情况下。这也是为什么,死者周慕武当天所穿衣裤、所戴手套皆为黑色的原因,因为他要将自己彻底融入黑夜中,只出现一个人影。我们不会给出这样一个论断,因为这看起来违反常识,但事实上,凶手就是周慕武本人。”

<h3 class=\"h3 center\">十一</h3>

“一位户主打电话报警,说自己家中的财物被盗,一般情况下,警方自然不会将他列为犯罪嫌疑人。因为‘偷自己的钱’显然是一个悖论,如同一个人抱起自己一样荒谬。”大象全然不顾我们的震惊反应,话锋一转,聊到了“盗窃”上。

“现在要将报案的‘失窃者’跟‘盗窃者’之间的画上等号,有没有可能?”大象看向我们,自问自答,“有,当这个‘失窃者’损失的财物并不属于自己的情况下,这个等式就可以成立。符合这样的‘失窃者’身份的有当铺店长,银行行长或者某位合伙公司的董事,他们失窃的财物严格来说不全属于自己,但因为他们既是报案人又是受害方的身份,我们容易形成一种思维误区,排除掉他们的犯罪嫌疑。”

“同理,一桩谋杀案中的‘凶手’和‘死者’是对立关系,那有没有可能将这两者之间画上等号呢,在一种情况下,这种现象会发生,”大象说道,“当这个‘凶手’是恐怖、邪教分子的情况下,凶手也可能是死者,比如‘911事件’,恐怖分子作案的真正动机,是传播恐惧,假如自己的死亡会带来这种恐怖效应,他们会毅然赴死。拱桥命案最奇特的地方,在于犯罪全程只有一个人,他既扮演凶手,又扮演死者,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如果只是呈现自杀,会大大削弱恐怖效应,所以,此案中的凶手周慕武,必须千方百计将自己的死亡,布置成一桩谋杀案。”

一桩密室杀人案,一定存在凶手吗?

美国推理小说家卡尔在“密室讲义”的第四项类型中提到:这是自杀,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

一桩密室杀人案,不一定存在凶手。但一桩谋杀案,必须是凶手和死者的组合。

“这就是周慕武要给我们看一个模糊身影的原因。他要让我们笃定一个事实,就是这起命案中,存在一个凶手,他靠岸了,逃跑了,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谋杀案。而且我们警方费了老大劲也不可能抓到这个幽灵人,可想而知,这起案件会成为历史悬案,成为我推理生涯的滑铁卢,而它自身所具备的恐怖效应会在社会中一圈圈放大。事实上,要不是阿雷和周昊的启发,我可能一条道走到黑,甚至酿出冤案,逼迫纪灿承认犯罪——在那种心遭摧残的境况下,纪灿完全有可能认罪,一了百了。还好,我没有这么做。”大象将水瓶剩下的一点水仰头洒向面部,又拧开一瓶水,喝了一口,对我们说,“你们有什么疑问,现在可以提。”

人群发生骚动,不一会儿,有声音响起:“按照你的推理,周慕武一个人是怎么做到捆绑自己并使自己死亡的呢?”

“这是周慕武乘船靠岸后返回拱桥上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会发出石头落水声的原因。”大象回答,“关键在那块三十多斤的石头上。他从南湖开船到拱桥洞,在墙上打钉,将绳套固定在桥底的钉上,然后再把绳子甩上拱桥。靠北岸后,他跑去西桥边搬运巨石,来到拱桥上,先把绳子做出宽松的绳套,再把石头绑牢,之后将一个绳套套在脖颈上,再反手反脚将四肢钻进四个联结的绳套中,这时他是一个躺倒的状态,他先把手上的手套褪出,扔进湖中,之后推石落湖,重量将他拉下,瞬间手脚上的绳套被捆紧,脖子被勒断,完成杀死自己的犯罪。”

“这也是为什么要用改装火药射钉枪的原因,因为市面上最好的射钉枪,也很难将挂钉射进这么厚的大青石中,而且还要承受从高处坠落的一个人加一块石的拉力,钉子必须确保稳固。死者周慕武右侧身上沾有较多的灰尘,起初我们以为是他躺于船内所致,现在答案已经很明显了,这是他死前在拱桥围栏外的空地磨蹭所致。昨天我去太平间仔细嗅闻尸体身上灰尘中的味道,里面有细微的巧克力味,而拱桥围栏外面的地上有一根雪糕棍,是曾经有游客吃完巧克力雪糕随手扔下的,这个味道辗转沾到了周慕武身上。”

“但我实在无法想通周慕武这样做的动机,制造和传播恐怖,他完全可以杀害别人,为什么要自杀呢?”又有一人发问。

“阿雷前面的推理,说凶手一开始本来计划杀死纪灿,后来被周慕武发现,挺身而出,跟凶手做了交易,充当纪灿的替死鬼。”大象回答,“这就是真正的动机,只不过在我的推理版本里,我将凶手和周慕武合并为一个人。我们来回看周慕武跟纪灿一开始的认识,发现是周慕武主动先去认识纪灿的,那个时候慕武其实是在搜寻猎物,而纪灿是他综合考量后合适的犯罪目标:孤儿、流浪少年、人际关系淡薄。只不过在交往过程中,他爱上纪灿,舍不得将他杀害,但迫于要么是必须犯罪的大局使命,要么是自己无力违抗的犯罪命令。在犯罪期限到来时,他如期上阵,将自杀布置成疑团重重的谋杀案。死前为了不让纪灿被警方怀疑,还将他弄到医院去,实在难得。”

“这些,”负责这起案件的队长问大象,“你有证据支撑吗?”

“我希望有。”大象回身指着湖中刚才演示的游船,“证据在那艘船上,麻烦大家帮我把那艘船拉上岸。”紧接着大象又吩咐其他同事去园中办公楼大院搬来另一艘作案游船。

日光下,两艘一模一样的游船一前一后摆放在北岸的空地中。大象蹲下身细细查看船身,站起,说道,“在案发前几天,天气暴热,滋生了湖面绿藻,我问过公园的环卫工,他们是6月17日开始打捞绿藻,哪怕每天打捞六小时,也制止不了水藻疯长的局面。游船行湖,这些绿藻会沾上船身,形成吃水刻度。我们来对比案发时和犯罪演示的这两艘游船,可以很明显地看到,案发船的绿藻线比演示船低了大约两厘米,这两厘米的差别,就是载一个110斤的人和载两个110斤的人和一块30斤的石头的重量差别。也就是说,案发时所使用的游船,上面自始至终只有一个人,也就是周慕武。为了谨慎起见,我再向船主借一艘一模一样未下水的游船,让一位110斤的同事从南湖到北湖走一趟,再对比这三艘船的绿藻线。”

三船身的藻线对比表明,案发时所用游船,确实只有一人所乘。

<h3 class=\"h3 center\">十二</h3>

自大象在审问室跟我打了一架后,回去睡了一个大觉,过两天,他召集我们到怡孟公园,在我的推理基础上,整合线索,放大细节,新添拼图,点亮盲区,最后真的如他所承诺,亲自抓到了凶手——同时也是死者的周慕武。

这是一起非典型的刑事案件,似乎只有在推理小说中才会发生的命案,出现在现实中,出现在暴晒的日光下,真相实在让人难以置信。而更加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异想天开的犯罪情节,在大象的推理和验证中,最终变作无可辩驳的事实。

换作别人,基本不会考虑这个解题死角,因为在我们对一桩谋杀案的认知中,不会做出将“死者”等同于“凶手”的无用功。要不是在法术犯罪中浸淫多年,获知红鬼所要达到的犯罪目的,掌握每桩同类命案背后那些错综复杂的要义,大象不可能拨开绿藻湖中蒸腾而出的蒙蒙水汽,伸手牢牢抓住幽灵杀手。

到底是什么让大象敢于做出这个大胆的假设呢?不是现场、口供、物证、录像、气味、嫌疑人或这些因素的综合,而是死者本人。以红鬼为头,延展出来的同类案件中,凶手无一例外都符合两个犯罪前提项:一,绝望或绝症者;二,仇人遭受惨痛报应。自从在纪灿口中听到周慕武曾经有过性侵的伤害,大象灵光乍现:“周慕武会不会自杀?”基于此,大象开始着手调查周慕武的身世之谜,最后发现,周慕武有个罪大恶极的仇人。

包朋宇。

在飞燕中学任教期间,包朋宇利用师长身份,以关照之名频频性侵周慕武,致使周慕武在课堂上大便失禁,同学厌恶的眼神和嘲笑,与被伤害的记忆缠绕一起,变作周慕武心中的梦魇,学校成为了地狱,他再也不敢跨入一步。在家中,父母的打骂和误解,成为二次伤害。在送往医院的路上,他看到父母脸上一闪而过的嫌恶,意识到自己被当作精神病人。他嘴唇发白,家并不是避难所,是更小的地狱。

于是他逃跑,流窜,居无定所,在风雨中躲藏,为生存所累,以此忽略那些如影随形的阴霾。

直到红鬼找上他,跟他做了犯罪交易——我可以帮你狠狠地处罚仇人,让他生不如死,减轻你心的苦痛。作为交换,你愿不愿意也为我杀掉一个人?

当然愿意。周慕武生无可恋,有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仇恨老师、同学、父母、路人,他仇恨整个社会,他想着是时候实施报复了,哪怕被抓住,大不了一死了之。活着才是折腾呢,但他要报复。

红鬼真的如他所愿,残酷地“惩罚”了包朋宇。根据大象调查的资料,显而易见,那位匿名给律师发包朋宇的猥亵视频的证人,就是红鬼或其手下。他跟踪包朋宇,掌握了他的行踪,在他入住的酒店里面事先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录取视频证据之后,他只需拿出来威胁包朋宇:“要么自首自己贪污受贿的罪行,要么我将这些视频公布出来。”包朋宇当然听从指示,面对视频里的恶行,自己的受贿简直不值一提。自首后,视频照样被公开,在监狱中,包朋宇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红鬼替周慕武完成了一起杀人不见血的报复。

周慕武开始了犯罪之旅。他在怡孟公园搜寻到了合适的猎物,然而纪灿的美好,让周慕武决定停止自己的杀戮计划。但纪灿的美好不等同于世界的美好,事实上,两个流浪儿,在公园内仍然处处遭受游人的白眼。周慕武还是要如期实施自己的报复,顺便了断自己卑微的生命,一举两得。

他完美地完成了红鬼交代的犯罪。

我事后时常琢磨,为什么周慕武这样一个优秀的少年,会被两个魔鬼选中,最终走向万劫不复之地。最终得出的最贴近的答案是:他过于优秀,在成长过程中,一路过关斩将,却在父母面前得不到应有的回应。在家中,他将一摞奖状和奖杯连同旧物一同藏在储物间里,父亲周字昌对此回忆,“并不支持他去参加什么比赛,浪费钱,成绩优秀又怎么样呢?”父母没有填补他的期望,致使周慕武在学校中越发热情高涨,他另寻舞台,他需要源源不断的目光和掌声来弥补自己的期待缺失,却不料表现过度,适得其反,引起了同学的反感。

“是我们跟老师说要重选班长的。”他的一位初一同学向我说道。

而包朋宇,恰恰利用了他这个性格弱点,积极地给予周慕武高于预期的支持和奖励。本来处处碰壁,如今在一人面前获肯定,慕武在包朋宇身上尝到甜头,形成依赖,不可自拔,条件反射机制形成,更加热切地在包朋宇面前表现,直到包朋宇在放学后的办公室内,以身体的侵犯替代了物质和口头上的奖励,还美其名曰奖励升级。周慕武饮鸩止渴。

“当时周慕武在包老师的课堂上站起,满脸都是泪,浑身发抖,跟老师说自己控制不了,嘴里一直胡乱念叨,爸爸,对不起,爸爸,怎么办?整个课堂弥漫着一股臭味。”周慕武当时的同桌跟我回忆道,“我看到包老师脸色很差,过了一会儿对周慕武吼,滚,立刻从课堂上给我滚出去。我们都很诧异,平时包老师很照顾慕武,我认为老师的这个做法是导致他不来上课的原因之一。”

“爸爸”的称呼,并不是胡乱念叨,而是包朋宇与周慕武私底下的情欲暗语。但在那个时刻,包朋宇脸色铁青,害怕事情败露,露出了本来的魔鬼面目,终于使周慕武如坠万丈深渊。严格来说,摧毁周慕武的最后一根稻草,并不是包朋宇在他身上实施的性虐待,而是他的伪善和利用。周慕武意识到,自己自始至终,只是包朋宇的一个玩物,遭用完即弃的命运。

大部分被揭露的性侵事件,受害者往往是孤僻、沉默的人,他们事后会使出浑身解数爆发。反而是那些前期过于热情、积极、爱表现的受害者,一旦被迷惑,甘愿把自己无保留地奉献给对方,隐忍甚至形成依赖,缄口不言。他们如同嗜糖蚂蚁,“自投罗网”。如果被坏人利用这个心理弱点,将支持和奖励当作触发反应的条件,极容易牵制受害者的心,进而掌控他。

世间万物符合守恒定律,人生也是。你在童年因为期待个个落空,成长过程中,就会贪婪地在别处寻求补偿,以此来维持自己人生的平衡。提及条件反射理论,我们自会联系巴甫洛夫的狗,但如果有意以人生守恒为根据,人有时会比一只小兽更易于掌控。越战后幸存的士兵会在梦中惊醒,911事件后美国民众对恐怖组织有了一个具象的认识,从而对相关群体带有偏见式的敌对情绪。这就是群体性的应激障碍,是一种群体性的条件反射。当犯罪披上邪教或恐怖主义外衣,在社会上接二连三地爆发,借以媒体吸睛的调性来辐射,极容易就能造成群体性创伤,产生稳固、深远和严重的后果——如果始作俑者一直逍遥法外,那恐怖感持续的时间和程度会再翻几倍。

这是红鬼犯罪的深层动机。

透过周慕武,我同时明白了大象对期待的恐惧,其实也来源于人生的不守恒。大象的父母都是高学历的文化人,对于儿子成长过程中的优异表现,他们习以为常。他们听从大象的意愿,并不干扰,给予了大象自由生长的空间,但由于大象身处在中国教育的环境中,周围同伴考一个好成绩,就从父母处获得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他对于自己的优秀所应得的父母的回馈的心愿一直没有获得满足,转而在学校寻求补偿。

他低调,其实渴望大家自动来发觉他的厉害。他压抑自己的好胜心,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在每一次考试中“轻易”考出好成绩,不以为意地接受了老师和同学的赞赏,并不断发掘自己隐藏的潜能,刷新自己的优秀,来给予周围人惊喜,以此获取欣赏的眼光、掌声和闪光灯。

在高二暑假,他激活了自身的嗅觉能力,抓住了学校杀害猫的凶手,无数的赞誉让他的好胜心得到极大的满足。在大学期间,他积极表现,当选了侦探社社长,并大大提高了入社的门槛,并在一桩意外发现的命案中,身先士卒,以缜密的推理能力,亲自破获了疑案。名声大振,风光无两,他被负责案子的李队长看中,在一只脚已经踏入警队之际,面对光明的未来,大象突然恐慌了。

他恐慌自己一路走来,不自觉地被自身弱点操控,成为傀儡。因为在理智的聪明的父母面前遭受了太多的期待落空,他贪婪地去吸取别处的热量。他不断更新自己的极限,近乎表演地反哺人们对他更上一层的期待。直到他站在一个能容纳三千人的礼堂演讲,他才慢慢意识到自己身体对此显露出来的不适,一个闪光灯的亮起,摁掉了他身体中的社会人格开关,他随即晕倒了。

医学上给不出合理的解释,大象对此也不明所以,只是从此将自己隐起。“红衣男孩”案简直就像是为大象量身定做的谜题,诱导他体内隐藏的神探人格再次出山,“破获我吧,这是你的使命。你会得到前所未有的精神满足。”

在大象身边越久,我越疑惑他追凶的纯粹:到底有几分是出于侦探的职责,有几分是来自战胜对手从而获得公众赞誉的渴望。越靠近红鬼,后者的成分越大,大象太迫于想要抓住这个凶手,为求快速,甚至不惜践踏中间灰色的人性地带。还好在这桩命案的最后,我跟周昊顺利将他扳回,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警方联系了纪灿的亲属,准备送他回家,临走时,大象跟纪灿说,如果实在不想回去,可以跟我们一起走。这个14岁少年没有多想,答应随我们同行。我们给纪灿办理了入学,先读了六年级,到初中之后,纪灿慢慢融入同学之中,终于从周慕武的惨剧中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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