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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秋,2013年7月16日,星期五早上

我上了8∶04那班火车,但并非去伦敦,而是去威特尼。去威特尼一趟也许能唤起我的记忆,置身火车站中看个究竟,也许会让我恍然明白过来。希望不大,但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总不能给汤姆打电话吧。我实在没办法拉下脸,再说他也说得十分明白,他可不希望再跟我有什么瓜葛。

梅根依然下落不明。至今为止,她已失踪超过六十小时了,相关报道已经成了全国新闻,今天早晨赫然登上了BBC网站和《每日邮报》网站,其他网站也东一篇西一篇地提及该消息。

我将BBC网站和《每日邮报》网站的报道打印出来随身带着,又从报道中整理出了一些脉络:梅根与斯科特在星期六晚上吵过一架。某邻居声称听到了高声吵架的动静,斯科特则承认当天确实拌过嘴,还说他以为太太出门是去跟某个住在科里的朋友——塔拉·爱泼斯坦过夜。

梅根根本没有到过塔拉家,塔拉声称最后一次见到梅根是在周五下午的普拉提课程上(我就知道梅根会练普拉提)。据爱泼斯坦女士称,“她看上去没什么异样,心情似乎很不错,还说要为下个月的三十岁生日准备些特别节目”。

周六晚7点一刻左右,一位目击者看见梅根向威特尼车站走去。

梅根父母已双双过世,在当地并无亲属。

梅根现为无业人士,曾在威特尼开过一家小画廊,但画廊于去年四月停止营业。(我就知道梅根颇具艺术气质。)

斯科特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任职IT顾问。(见鬼了,我死也不信斯科特是个IT顾问。)

梅根与斯科特结婚已达三年,自2012年1月起住在布伦海姆路。

据《每日邮报》报道,梅根、斯科特夫妇的住宅价值四十万英镑。

读着新闻,我便心知斯科特处境不妙。不单单因为他跟梅根吵了一架,而且这是明摆着的事:如果一名女子遭遇不测,警方会从其丈夫或男友查起。可惜在这起案件中,有些环节警察并不知情。他们一心盯着梅根的丈夫,恐怕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女方还有个情人。

也许,世上只有我知道梅根还有个情人。

我在手袋里四处乱翻想找张纸,接着在两瓶酒的收据背面写下了最有可能导致梅根·希普韦尔失踪的种种原因:

1.她与情人一起私奔了。(从现在开始,我会将梅根的情人称为“B”。)

2.B对她下了毒手。

3.斯科特对她下了毒手。

4.她离开丈夫去别处生活了。

5.除了B与斯科特之外,对她下毒手的另有其人。在我看来,“选项一”的可能性最大,“选项四”也颇有可能,因为梅根是个独立自主、率性而为的女子,我敢肯定。如果她有外遇,也许她需要找个地方理清思路,对吧?“选项五”看上去可能性不大,因为被陌生人谋害并不常见。

头上的肿块在隐隐作痛,我反复回想着周六晚上亲眼目睹的那场争吵——或许那是我凭空臆想出来的,或者是一场梦?火车经过梅根与斯科特家时,我抬起了头。我能听见心跳声在耳边“咚咚”作响,感觉心里发毛。15号房的一扇扇窗户正反射着晨曦,就像一只只盲眼。

<strong>晚上</strong>

我刚在车厢里落座,电话铃响了,对方是凯茜。我没有接,来电转到了语音信箱。

凯茜留言说:“嗨,瑞秋,只是打个电话来看看你是否还好。”因为出了的士风波,凯茜在担心我呢。“我只是想道个歉。嗯,那天我让你搬走,我不该那么说,我的反应有点儿过火。只要你想待,待到什么时候都行。”顿了好一会儿,凯茜又说:“拜托给我回个电话,好吗?直接回家吧,瑞秋,别去酒吧了。”

我并不打算去酒吧。午餐时分我倒是心痒痒盼着喝一杯:今天早晨去过威特尼之后,我简直巴不得一醉方休。但我并没有贪杯,因为我必须保持头脑清醒。话说回来,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遇到值得让头脑保持清醒的事了。

今天早晨的威特尼之行十分诡异。当时我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多年没有去过那里了,不过这纯属瞎扯,明明几天前我才刚刚去过。但要是把威特尼站换成另一个城市的另一个车站,似乎也没什么不同。今天的我跟周六晚上来到威特尼的时候大不一样,今天的我动作呆板但头脑清楚,对声音和光亮都格外敏感,对即将面对的发现担心不已。我是不请自来——今天早晨的威特尼之行让我有这种感觉。因为这里俨然已成了别人的地盘,它属于汤姆与安娜,斯科特与梅根。我则是个外人,尽管一草一木如此熟悉。迈下火车站的水泥台阶,经过报摊走上罗斯伯里大街,再走过半个街区到丁字路口,右拐经一道拱门钻进一条位于铁轨下方、阴冷潮湿的地下通道,再向左拐上布伦海姆路。这条窄路两旁绿树成荫,遍布着风景宜人的维多利亚式露台。走在威特尼有种归家的感觉,并非一个随意的落脚地,而是儿时的家,是许久以前被抛到脑后的故土。当双脚迈上一级级台阶时,我甚至知道走到哪一步将会“吱呀”作响。

这种熟悉的感觉深入骨髓。今天早晨经过漆黑的地下通道入口时,我加快了脚步。无须多想,在这个地下通道口,我总会走快些。以前每天晚上回家,尤其每逢冬季,我都会加快脚步,飞快地朝右瞥一眼,以求心安。无论过去还是今天,那里从来没有半个人影,但今天早上向暗处张望的时候,我不禁呆住了:我的眼前冷不丁出现了自己的身影——我能看见自己在几米开外,整个人颓然靠着墙,双手捂着面孔,头上手上都沾满了鲜血。

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站在那儿,清晨通勤的人们经过我的身旁向火车站走去,其中一两个路人还扭头回望我——谁让我站着纹丝不动呢。我不知道刚才那一幕是不是幻觉。我为什么会走进那条地下通道?我究竟为什么要去那种又暗又潮、臭气熏天的鬼地方?

我掉头向火车站走去。我一分钟也不想再待了,不想再去斯科特与梅根家。我要逃:那里出过祸事,我深知这一点。

我买了车票,疾步上了车站台阶,走到站台另一头。正在这时,眼前又赫然闪过另一幅景象:这次不是地下通道,而是火车站的台阶。我在台阶上被绊了一跤,某个男子握住我的胳膊扶我起来——是跟我一同搭火车、发色泛红的那个男人。我能模模糊糊地望见他,但听不见声音。我记得自己笑了,也许是自嘲,也许是因为他说了什么。他对我不赖,我敢肯定,几乎敢肯定吧。确实出过祸事,但我觉得跟红发男子无关。

我搭火车到了伦敦,在图书馆里找了台电脑查了查关于梅根的消息。《电讯报》网站有篇豆腐块文章声称“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正在接受警方问话”——想必是斯科特。但我不信他会伤害梅根,我深知他不会。我明明见过他们两人相处的情形,我清楚他们两人如何浓情蜜意。报上还列了一个举报热线号码,如有相关信息可以拨打。今天回家的路上,我会找个公用电话拨这个号,把“B”的事和我目击的情形告诉警方。

火车刚刚驶进阿什伯里站,我的手机响了。又是凯茜。可怜的姑娘,她还真是很担心我。

“瑞秋?你在火车上吗?在回家路上吗?”凯茜听上去挺焦急。

“是啊,我快到家了。”我告诉她,“还要一刻钟吧。”

“警察来了,瑞秋。”凯茜说。一股寒意顿时流遍了我的全身。“他们想跟你聊聊。”她说。

<strong>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strong>

<strong>早上</strong>

梅根依然下落不明,而我已经多次向警方撒谎。

昨晚回到公寓的时候,我简直胆战心惊。警方一定是因为出租车车祸才来找我的吧,可惜这样说不通。我在车祸现场已经跟警方打过交道。显而易见,车祸责任在我。警方这次来,一定跟周六晚上脱不了干系,我一定犯了什么事,一定闯了什么祸却又忘了个干净。

我知道,听上去似乎很离谱。我能闯什么祸呢?难道去布伦海姆路袭击梅根·希普韦尔,把她的尸体处理掉,然后转头忘了个精光?听上去太扯了,确实扯得很。但我心知那个周六出过事。当我遥遥望见铁轨下方那条黑漆漆的隧道时,顿时感觉如坠冰窟——那时我便明白了。

世上确有失忆,而且失忆并非弄不清自己是怎么晕晕乎乎从酒吧回到家,或者不记得在酒吧里聊了些什么趣事。不,失忆并非如此,那是一片深不见底的漆黑,几小时又几小时的时光不见了踪影,永远无法记起来。汤姆给我买过一本关于失忆的书。算不上什么浪漫之举,他只是实在厌烦了一大早就听我道歉,而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道歉。他想让我看看自己摆了多大的烂摊子,能闯多大的祸。那本书的作者是位医生,但我拿不准其观点是否靠得住。作者声称,失忆并非忘记了所发生的事,而是从一开始就没有记忆。他认为,失忆患者的大脑不再形成短期记忆。当身处这个黑洞时,你的行为将异于平常,因为你会对你所认定刚刚发生的事件做出反应;由于你并未形成记忆,你也许并不清楚刚刚发生的事究竟是哪一件。书中也提到些奇闻轶事,借此警醒酒后失忆的酒鬼们:新泽西州有个家伙在美国国庆日派对上喝得烂醉,然后钻进汽车,在高速路上走错了道,驶出几英里后一头撞上了一辆载有七人的厢型车。结果厢型车起火,足足六人因此丧命。酒鬼倒是没事(那些家伙通常都命硬得很),他一点儿也不记得上过自己的车。

纽约则有个男子从某酒吧离开,驾车驶到儿时的旧宅后捅死了屋里的住客,又脱光衣服驾车回家呼呼大睡。次日早晨他醒来感觉很不舒服,弄不清自己的衣服上哪儿去了,也弄不清自己是怎么回家的。直到警方找上门,他才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心狠手辣地杀害了两个无辜人士。

所以说,听上去荒谬,但并非绝无可能。而且昨晚到家的时候,我深信自己不知为什么已经卷进了梅根失踪案。

警察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其中一位是个四十出头、身穿便衣的男子,另一位是个穿制服的年轻人,脖子上有几颗粉刺。凯茜站在窗边绞着手,看起来惊惶不安。两位警察站起身来。穿便衣的那位个子非常高,有点儿驼背,他握了握我的手,自称是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他也介绍了另一位警察的姓名,但我没有记住。我怎么可能定得下心?我几乎连气都喘不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啊?”我对警察凶巴巴地嚷道,“发生什么事了?是我妈出事了吗?还是汤姆出事了?”

“大家都没事,沃森女士,我们只是想跟你聊聊你周六晚上的行踪。”加斯基尔说——这是电视剧里警方常用的口吻,听上去显得有点儿假。警方要查问我周六晚上的行踪。见鬼了,周六晚上我究竟干了些什么?

“我得坐下来。”我说。加斯基尔督察做了个手势,把他在沙发上的座位让给我,示意我坐到脖子长粉刺的年轻警员身旁。凯茜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咬着下嘴唇,看上去魂不守舍。

“你没事吧,沃森女士?”加斯基尔问道,指指我眼眶上方的伤口。

“我被一辆出租车撞了。”我说,“昨天下午在伦敦的时候。我去过医院。你可以去查。”

“好吧。”加斯基尔说着微微摇头,“那周六晚上呢?”

“我去了威特尼。”我尽力不让声音发颤。

“去做什么?”

脖子长粉刺的警员取出一个笔记本,举起了铅笔。

“我想去见见我丈夫。”我说。

“噢,瑞秋。”凯茜叹道。

督察没有理她。“你丈夫?”他说,“你指的是你的前夫吧?汤姆·沃森?”是的,我还在用汤姆的姓,因为这样方便些,用不着换信用卡,用不着换邮件地址、护照之类。

“没错。我本来想见见他,但转念一想又改了主意,所以就回家了。”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加斯基尔语气平淡,脸上毫无表情,嘴唇几乎连动也没动。我能听见年轻警察的铅笔在纸上“唰唰”作响,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耳边回荡。

“是……嗯……大概是6点半吧。我是说,我在6点左右上了火车。”

“那你到家是……”

“大概7点半?”我抬起头,正好迎上凯茜的目光。从她脸上的表情看得出来,她很清楚我在撒谎。“也许不止7点半,或许已经快8点了。嗯,我想起来了……我是在8点钟刚过的时候到家的。”我感觉双颊通红:如果面前这位督察还察觉不出我在撒谎,那他真不配当个督察。

加斯基尔督察转过身,拎起角落桌子下面的一张椅子拉过来,动作几乎显得有点儿凶。他将椅子摆到我对面离我大约几英尺的地方,随后一屁股坐下来,双手搁到膝上,歪了歪头。“好吧,”他说,“这么说,你在6点左右出门,也就是说,6点半你应该已经到了威特尼。你到家是8点左右,也就是说,你一定是在7点半左右离开威特尼的,对吧?”

“是的,应该没错。”我说。真不争气,我的声音又开始发抖。再过一两秒钟,对方就会开口问我那一个小时都干什么去了,而我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你也并没有去见你的前夫。那你待在威特尼的一小时里在做些什么?”他问道。

“四下逛了逛。”对方顿了会儿,看我是否会接着往下说。

我寻思着告诉他说我去了家酒吧,不过那可就犯傻了——警方明明查得出来。他会问我是哪家酒吧,问我当时是否跟人搭过话。我正苦思冥想该跟他说些什么,却猛然悟到了一件事:我还忘了让他解释警方为什么要盘问我周六晚上的行踪呢。如此粗心大意,一定显得心虚,一定让人觉得我有几分嫌疑。

“当时你跟谁搭过话吗?”加斯基尔督察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去过哪家商店、酒吧之类的……”

“我在火车站跟一个男人聊过!”我大声脱口而出,几乎有些得意,仿佛这意味着什么。“你为什么要问这些?到底是怎么回事?”

加斯基尔督察在椅子上往后一仰。“您可能已经听说了,一名住在威特尼的女子目前下落不明……她家就住在布伦海姆路,与你前夫家只隔几栋房子。我们已经挨家挨户地查问过,询问大家是否记得在周六晚上见过该女子的行踪,以及当天是否有什么不寻常的见闻。在调查过程中,有人提到了你。”他沉默片刻,任我咀嚼言外之意。“当天晚上,有人曾经在布伦海姆路上见过你,正好跟希普韦尔女士……也就是那名失踪女子离开她家的时间段差不多。安娜·沃森女士告诉警方,她看见你在布伦海姆路离希普韦尔家不远的地方,离她自己家也不远。她声称你当时举动怪异,害她非常担心。事实上,她担心到一度想要打电话报警。”

我的心不禁七上八下,就像一只逃不出生天的笼中鸟。我说不出话来,因为当时的情形我只记得一幕:我有气无力地倒在地下通道中,双手沾满鲜血。双手沾满鲜血。那是我的血,对吧?一定是我自己的血。我抬头迎上加斯基尔的目光,发现他正审视着我。我顿时回过了神:我必须马上开口,免得他看透我的心思。“我什么也没做。”我说,“我没有……我只是……我只是想见见我丈夫……”

“你的前夫。”加斯基尔再次纠正道。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我,照片中人俨然是梅根。“周六晚上你见过这个女人吗?”他问道。我瞪着照片看了好一会儿:我曾遥望过这位金发美女,在脑海中将她的生活涂涂写写,此刻她却变成了照片中人,感觉如此如梦似幻。这是张头像照,照片中人的五官比我想象中更分明一些,不如我心目中的“杰丝”那样精致。“沃森女士?当天你见过她吗?”

我不知道当天是否见过她。我真的不知道。

“我不确定。”我说。

“你不确定?这么说,你可能见过她?”

“我……我说不好。”

“周六晚上你喝酒了吗?”他问道,“在去威特尼之前,你喝酒了吗?”

红晕再次涌上了我的脸颊。“喝了。”我说。

“沃森太太……安娜·沃森声称,当她在她家门外看见你时,你喝得醉醺醺的。当时你喝醉了吗?”

“没有。”我一动不动地直视着加斯基尔,免得迎上凯茜的眼神,“那天下午我喝了几杯,但没有醉。”

加斯基尔叹了口气,似乎对我颇为失望。他瞥了一眼年轻警察,又掉转目光望着我,起身慢慢小心翼翼地将椅子推回原位。“如果你记起周六晚上的事情,任何可能帮到警方的事,能打个电话给我吗?”他说着把一张名片递给我。

加斯基尔沉着脸冲凯茜点点头,作势准备离开,我一屁股瘫倒在沙发上。我能感觉到“怦怦”直跳的心渐渐平静下来,这时加斯基尔却又再度开口,我的心顿时又提到了嗓子眼。“你在公关业工作,对吧?亨廷顿·惠特列公司?”他说。

“是的,”我说,“亨廷顿·惠特列公司。”

他会去核实,他会发现我撒了谎。不能让他自己查出来,我必须坦白。

这就是我今天早上要办的事:去警局招供实情。我要把一切向他和盘托出:几个月前我就丢了工作,周六晚上我喝得烂醉,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到家的。我要把昨晚就该说的话说出口——警方没有查对路;我要告诉他,我相信梅根·希普韦尔有外遇。

晚上警方居然认为我在凑热闹,是个纠缠不清的闲事婆,脑子有毛病,精神也不稳定。千不该万不该,我真不该去警局。我不仅害了自己,还没能帮到斯科特——一开始我就是为帮斯科特才去警局的。他需要我的帮助:显而易见,警察会怀疑斯科特加害了梅根,而我清楚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了解他。听上去很离谱,但我打心眼儿里觉得我了解他,我亲眼目睹他是如何待她,他怎么会伤害她呢?

好吧,我去警局并不仅仅是为了帮斯科特。总得把我撒的那个谎交代清楚吧,那个关于亨廷顿·惠特列公司的谎。

我磨蹭了半天才鼓起勇气去警局,好几次都差点儿掉头回家,但最终还是进了警局。我问负责接待的警员能否见见刑事侦缉督察加斯基尔,他便带我去了一间闷热的等待室,我足足坐了一个多小时才有人理会,而那时我已经汗流浃背、浑身发抖,跟快上断头台的倒霉鬼没什么两样。我被带到一间更小更闷的屋子,屋里没有窗,让人透不过气来。我又孤零零一个人在这间屋里等了十分钟,加斯基尔和一位身穿便装的女子才姗姗来迟。加斯基尔礼貌地跟我打了声招呼,似乎对我来警局并不吃惊。他介绍了同来的女子——刑事侦缉警长莱丽。她的年纪比我小些,身材高挑苗条,长着一头黑发,五官分明,美得颇为娇媚。我对她笑了笑,她没有回应。

我们三人纷纷落座,全都默不作声。两位警察用期待的眼神望着我。

“我记得那个男人。”我说,“我告诉过你,火车站里的那个男人。我讲得出他的长相。”莱丽微微挑了挑眉,换了个坐姿。“那人中等身材,中等体型,发色泛红。我在台阶上滑了一跤,他还握住了我的胳膊。”加斯基尔向前俯身用手肘撑着桌子,双手合十搁在面前。“他穿着……我想,当时他穿的是件蓝色衬衣。”

其实事实颇有出入。我确实记得一名男子,也敢肯定他发色泛红。在火车上他曾经对我微笑,也有可能是讥笑。该男子在威特尼站下了车,也许还跟我搭过话。可能我确实在台阶上滑了一跤;我记得这一幕,但我说不清那是周六晚上还是其他时候,毕竟我在很多台阶上滑倒过很多次嘛。我根本不知道该男子身穿什么样的衣服。两名警察显然对我的口供没什么兴趣。莱丽微微摇摇头,加斯基尔掌心向上摊开手。“好吧,你来警局就是要跟我讲这些吗,沃森女士?”他问道。他的口吻中听不出怒火,反倒像是在给我打气。莱丽要是滚蛋就好了。对他我敢开口,我信任他。

“我已经不在亨廷顿·惠特列公司就职了。”

我说。“噢。”他往后一仰,看上去兴趣浓了几分。

“我是三个月前离职的。我的室友……嗯,其实她是我的房东……我还没有告诉她。我正在找工作。我不想让她知道,因为我觉得她会担心我付不上房租。其实我还有点儿钱,我付得起租金,不过……不管怎么样,昨天我在工作的事情上没有说实话,对不起。”

莱丽俯过身子,假惺惺地对我一笑。“原来如此,你已经不在亨廷顿·惠特列公司工作了,对吧?目前你没有雇主,对吧?你失业了?”我点点头。“嗯,你也没有办理失业登记?”

“没有。”

“那……你天天都不上班,你的室友没有发现吗?”

“我每天都上班。我是说,不去办公室,但跟以前一样,按以前上班的时间去伦敦,免得让她……免得让她知道。”莱丽闻言瞥了一眼加斯基尔,他则直视着我,隐隐皱起眉。“听上去有点儿怪,我知道……”我把后半句话咽了下去,因为这件事听上去不止有点儿怪;当你把它大声说出口,听上去简直太匪夷所思了。

“好吧。这么说,你假装每天去上班?”莱丽也紧锁双眉,仿佛真的关心我,仿佛她觉得我脑子里完全一团糟。我既没吭声也没点头,没有任何反应,一句话也没有说。“介意告诉我你为什么离职吗,沃森女士?”

撒谎没有意义。如果警方此前并不打算查看我的工作经历,现在也必然会去查。“我被解雇了。”我说。

“你被解雇了。”莱丽的口吻隐隐透出一丝得意——显然,我的回答正在她预料之中,“是为什么呢?”

我轻叹一声,向加斯基尔求助。“这有什么要紧吗?我离职的原因有什么要紧吗?”加斯基尔默不作声,他正审视着莱丽推到他面前的笔记,但他确实微微摇了摇头。莱丽又换了一招。

“沃森女士,我想请您讲讲周六晚上的经历。”我瞄了一眼加斯基尔(我跟他明明已经谈过这个话题了),但他没有正眼看我。“好吧。”我说。我一遍又一遍抬起手摸头,担心着那道伤。我实在忍不住。

“能否告诉我周六晚上你为什么要去布伦海姆路,为什么想跟你的前夫谈话?”

“我认为这跟你没有半点儿关系。”趁她来不及答话,我飞快地接上一句,“请问能给我一杯水喝吗?”

加斯基尔起身出了屋——哎,我可不是盼着他走开。莱丽沉默不语,只是始终望着我,嘴角带着笑意。我无法跟她对视,于是眼神一会儿落在桌上,一会儿在屋里逡巡。我知道,她在玩手段:她默不作声,我就会非常别扭,即使极不情愿也不得不开口说几句话。“有些事我得跟汤姆聊聊。”我说,“私事。”听上去,我真是在装神弄鬼地瞎扯。

莱丽叹了口气。我咬着嘴唇,下定决心一声不吭,直到加斯基尔回屋。他刚把一杯看上去不太清澈的水搁到我面前,莱丽开口了。

“私事?”她追问道。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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