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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秋,2013年7月21日,星期日早上

一觉醒来时,我满脑子恕的都是他。真是不可思议,害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我满心盼望喝上一杯,但我不能喝。我必须保持头脑青醒,为了梅根,为了斯科特。

昨天我竟然精心打扮了一番:洗了头发,化了妆,穿上唯一一条还穿得上的仔裤,配上印花棉布衬衣和低跟凉鞋。模样看起来还行。我一遍遍暗自恕道:梳妆打扮太可笑了吧,斯科特才不会留意我的外表呢,但我实在不由自主。这是我第一次接近他本人,这对我很重要,远超常理地重要。

6点半左右我搭火车从阿什伯里出发,7点刚过便到了威特尼。我走下罗斯伯里大街,经过地下通道。这次我没有抬眼打量它,我实在鼓不起勇气。我疾步奔过23号——汤姆与安娜家,低着头,戴着太阳镜,只盼他们不会察觉。四周无人,街道一片寂静,几辆汽车沿着街心小心翼翼地从排排泊着的车辆之间驶过。这是条寂静的小街,整洁富足,遍布着一户户年轻人:他们都在7点左右吃晚餐,不然就合家坐在沙发上看《英国偶像》,父母坐在两旁,将孩子拥在中间。

从23号到15号最多要走五六十步,但那段路是如此难熬。我的双腿好似重逾干斤,脚步虚浮,仿佛已经喝得烂醉,一不小心就会从人行道跌下来。

我刚刚敲响房门,斯科特便应声打开了门。我颤抖的手还举在空中,他却已经出现在门口,巍然伫立在我的面前。

“你就是瑞秋?”他垂下目光打量我,脸上并没有笑容。我点点头。他伸出手,我握了握。他示意我进屋,但我没有动。我有点儿怕他。他本人身材慑人,魁梧奇伟,双臂与胸膛显得轮廓分明,有着一双巨手。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对方只怕轻轻松松就可以要我的小命吧,好似老鹰捏死一只鸡仔。我绕过斯科特进门,手臂不小心挨到了他的胳膊,顿时感觉两颊发烫。他身上有股汗昧,黑发紧紧地贴着头,好似有一阵子没有洗澡了。

到了客厅,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猛然涌上心头。那感觉如此强烈,几乎让人头皮发麻。我深知远处那面墙上有镶着壁炉的壁鑫,阳光会透过斜斜的百叶窗从街上淌进屋里;我深知左转即可望见玻璃窗和绿野,更远处则是铁轨。我转过身:眼前是餐桌,其后是落地玻璃门与郁郁葱葱的草坪。我对这栋房屋简直了如指掌。我顿时觉得头晕目眩,不禁想要坐下来;我又想起上周六晚不见了踪影的几个小时。

当然,这没什么大不了。我对这栋房屋一清二楚,并不是因为以前来过,而是因为它跟23号房如出一辙:走廊通向楼梯,右侧是客厅,打通隔墙通到厨房间。庭院与花园也似曾相识,因为我从火车上望见过。我没有上楼,但我知道那里会有一个带大型推拉窗的楼梯平台。如果从窗户钻出去,你会发现自己上了简易屋顶露台。我深知这栋房子会有两间卧室,主卧带有两扇大窗,可以俯瞰街道;小一点儿的卧室则在宅邸后部,俯瞰着花园。我对这栋房子确实一清二楚,但并不意味着我曾来过这里。

话虽如此,斯科特将我领进厨房的时候,我依然禁不住浑身发抖。他主动为我泡茶。我坐在餐桌旁,他烧开一壶水,把茶包放进杯子,却不小心把开水溅到了厨房台面上,嘴里低声眼睛着。屋里有股刺鼻的消毒剂味,斯科特本人则收拾得一塌糊涂,T恤的后背上有同汗渍,牛仔裤的裤腰很松,似乎有些大。他有多久没吃东西了?

他把一杯茶搁到我面前,坐到餐桌的另一头,交叠双手放到桌上。沉默渐渐蔓延开来,占据了整间屋,在我的耳边回响。我觉得又热又不舒服,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我不知道自己在他家干什么。我究竟为什么要来这里?遥遥地,一阵低沉的“隆隆”声从远方传来——火车来了,熟悉的声音真让人安心。

“你是梅根的朋友?”他总算开了口。

昕到他的嘴里说出她的名字,我不禁有些哽咽。我低头瞪着桌子,双手紧握住茶杯。

“是的,”我说,“我认识她……不是很熟,是在画廊里认识的。”他望着我,等待着,满脸是期待的神情。他咬紧牙关时,我可以望见他下额上肌肉交错。我搜肠刮肚却找不到话讲:真应该准备得再充分些。

“你有什么消息吗?”我问道。他与我对见了一秒钟,我忍不住心里发毛。我竟然说错话了,有没有消息关我什么事?他会发怒,会赶我走。

“没有。”他说,“你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火车慢吞吞地驶过去,我遥望着窗外的铁轨,感觉头晕目眩,仿佛灵魂出窍正打量着我自己。

“在邮件里,你说过想告诉我一些关于梅根的事。”他的声调挑高了几分。

我深吸一口气,感觉十分难受。我非常清楚,我马上要说出口的话会让事情更加不堪,会伤他的心。

“我亲眼看见她跟别人在一起。”我脱口而出,毫无铺垫,开门见山。

他冲我瞪大了眼睛:“什么时候?星期六晚上你看见她了?你有没有告诉警察?”

“不,是星期五早上。”我说。他的双肩立刻茸拉下来。

“可是……星期五她还好端端的啊。你说的这件事有什么要紧?”他下额上的肌肉又在隐隐跳动——他心中的怒火已经烧起来了。“你看见她……你看见她跟谁在一起?是个男人吗?”

“是的,我……”

“那男人长什么模样?”他“嗖”地站起身,身躯挡住了亮光。“你告诉警方了吗?”他又问。

“告诉警方了,但我说不好警方是否会认真对待。”我说。

“为什么?”

“我只是……不知道……我觉得应该告诉你。”

他向前俯过身子,搁在桌面的双手捏成了拳头。

“你是什么意思?你看见她在哪里?在做什么?”我又深吸一口气。“她在……你家草坪上。”

我说,“就在那儿。”我伸手向花园指去,“她……我是从火车上看见她的。”不用说,他脸上满是将信将疑的表情。“每天我都从阿什伯里搭火车去伦敦,路上正好经过这儿。那天我亲眼看见她,她跟某个男子在一起,而且……那个男子不是你。”

“你怎么知道?星期五早上?星期五……是她失踪前一天?”

“是的。”

“那天我不在家。”他说,“我在伯明翰参加某个会议,星期五晚上才回来。”他的双颊泛上了红量,将信将疑的神色变成了某种别的情绪。“这么说,你亲眼看见她跟别人一起在草坪上?而且……”

“她吻了他。”我说。终究要说出口的,总不能瞒着他吧。“他们在接吻。”

他直起腰,依然捏拳的双手垂在身侧,双颊的红量越来越深,怒气越来越重。

“非常抱歉。”我说,“我非常抱歉,我知道听见这种事有多么难过……”

他抬手制止了我。他对我的安慰不屑一顾;他无须我同情。

我明白那种滋味。坐在这里,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坐在自家厨房的那一刻,在距此仅有几户人家的地方,我一度最铁的死党劳拉坐在对面,胖嘟嘟的宝宝在她怀中扭来扭去。我记得她告诉我说她是多么为我离婚遗憾,我记得我对她的满嘴套话大发雷霆。她怎么会明白我的痛楚?我让她攘,她让我别在她的孩子面前说这种话。自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你看见的那个跟她幽会的男人,长什么模样?”斯科特问道。他背对我站着,目光落在窗外的草地上。

“高高的个子,也许比你还高。肤色很深,我觉得可能是亚裔,印度人之类……”

“当时他们在接吻,就在外面的花园里?”

“是的。”

他长叹一声。“上帝啊,我得喝一杯。”他转身面对着我,“你要喝杯啤酒吗?”我想喝,我想喝得要命,但却回绝了。我眼睁睁看着他从冰箱里取出啤酒,打开喝了一大口。我几乎能感觉到清凉的啤酒流过啊喉,恨不得手里握住一只酒杯。斯科特倚在厨房台面上,头深深地茸拉下来。

我不禁感觉心如刀绞。我没有帮上忙,却让他更加煎熬,朝他的心窝里捅了一刀子。干不该万不该,我不该贸然打搅伤心的他,不该来见他,不该撒谎。显而易见,我绝不该撒谎。

我刚刚准备起身,他却开了口。“其实……我说不好。其实这可能是件好事,对吧?也许意味着她没事,她只是……”他毫无底气地轻笑一声,“她只是跟人私奔了。”他用手背从脸上擦去一滴泪珠,我的心好似被人狠狠地攥住。“但问题是,我不敢相信她竟然连个电话也不打。”他望着我,仿佛我手握着答案。“她一定会给我打电话的,不是吗?她明明知道我会吓成什么样子……我会多么绝望。她不会斗气斗成这样吧,会吗?”

他这样跟我讲话,仿佛我是个可以信赖的人,仿佛我是梅根的好友我知道这有点儿诡异,但感觉却十分贴心。他又喝了一大口啤酒,转身面对着花园。我循着他的目光,眼神落在栅栏旁的一堆石子上,那是一座许久前就已经动工的假山,但显然始终没有完工。他举起酒瓶,却又住了手。他转身面对着我。

“你是从火车上看见梅根的?”他问道,“也就是说……你朝车窗外面张望,碰巧一眼看见了她,看见了一个熟人?”屋里的气氛顿时起了变化。他不再拿得准:究竟对方是不是站在他那边呢?对方是不是可以信赖?疑云掠过他的面孔,仿佛一抹阴影。

“是,我……我知道她住在哪里。”话一出口,我立刻后悔不已,“知道你们住在哪儿。我的意思是,我以前来过这儿,很久以前。所以有时候,火车经过这里,我会抬眼望望她。”他凝神盯着我,我能感觉到双颊该烫。“她经常在屋外待着嘛。”

他把空酒瓶放在厨房台面上,向我迈近几步,坐到餐桌旁离我最近的座位上。

“这么说,你跟梅根很熟?我的意思是,不是到家里来过吗?”

我顿时感觉血液奔涌,后背渗出了细汗,全身直起鸡皮疙瘩。说错话了,真不该把谎话越描越黑。“只来过一次,但我……我清楚房子的方位,因为我以前就住在附近。”他闻言挑起了眉毛。“沿着街走下去,23号。”

他慢慢点了点头。“沃森家。”他说,“看来你是……恩,汤姆的前妻?”

“是的,我几年前搬走了。”

“但你还去梅根的画廊?”

“有时候吧。”

“你跟她见面时,你们……她提过私事吗,提过我吗?”他的声音很沙哑,“提过其他人吗?”

我摇摇头。“不,没有。我们通常只是……消磨时间,知道吧。”一阵久久的沉默。屋里似乎突然热了起来,每一处都散发出消毒剂的气味。我有点儿头量。右手边是一张小几,摆放着几张镶框照,相中的梅根正对着我微笑,面带笑意贡问着我。

“我得告辞了。”我说,“我已经耽误你很久了。”我站起身,但他伸出一只手握住我的手腕,眼神始终没有离开我的面孔。

“先别急。”他轻声说。于是我没有起身,但抽回了被握住的那只手:那种感觉颇不自在,仿佛我正受制于人。“那个男人,”他说,“跟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你见过的……你觉得你能认出他吗?如果你见到他的话?”

我不能对他说实话:我已经向警方指认了那名男子。我明明说过,私下找他正是因为警方没有认真对待我的证词。如果承认事实的话,他还怎么信任我呢?于是我又撒了个谎。

“我说不好。”我说,“但我觉得可能吧。”我顿了顿才接着说下去:“报上有一则梅根朋友的评论,对方名叫拉杰什,我在想……”

话音未落,斯科特已经开始摇头。“拉杰什·古杰拉尔?我觉得不像。他是个艺术家,曾经在梅根的画廊里展出过作品。那人不锚,不过……他已婚,还有孩子。”说得好像这些拦得住外遇似的。“等一下,”他说着站起身,“家里说不定有他的照片。”他起身上了堂。我顿时感觉肩膀茸拉下来,才发现自己从进门以后就一直神经紧绷,坐得规规矩矩。我又审视着周罔的照片:这张是海滩上身穿太阳裙的梅根;那张是梅根的脸部特写,双眼绿得惊人。张张都是梅根,没有他们两个人的合影。

斯科特再次出现,手持一本簿册递给我。那是一张推介画廊某次展览的传单。他翻开簿册。“瞧,”他说,“这就是拉杰什。”

传单上的男子站在一幅五彩缤纷的抽象画旁,看上去年纪不小,胡子拉碴,矮墩墩的身材——不是我见到的那名男子,不是我向警方指认过的人。“不是他。”我说。斯科特站在我身旁凝神盯着簿册,然后突然转身大踏步出了屋,又“噎噎噎”地上了堂梯。片刻后,他带着一个笔记本电脑回来,在餐桌旁坐下。

“我想……”他边说边启动电脑,“我想我可能……”他突然住了嘴,我望着他——他一脸全神贯注,咬紧了牙关。“梅根在看心理治疗师。”他告诉我,“治疗师名叫……阿卜迪克,卡马尔·阿卜迪克。不是亚裔,来自塞尔维亚或者波斯尼亚之类的同家,但他是深色皮肤。从远处看的话,可能会把他当作亚裔。”他敲敲电脑,“我记得诊所有家网站,我敢肯定。我想,上面有照片……”

他把笔记本电脑转了个角度,好让我望见屏幕。我俯过身,以便看仔细些。“就是他,”我说,“绝对错不了。”

斯科特“啪”地合上电脑,好一阵子没有吭声。他用双肘支着餐桌,指尖抚额,双手不停颤抖。

“她有焦虑症。”他终于开口说道,“有睡眠障碍之类的问题,从去年开始的,我不记得具体什么时候了。”他没有正眼看我,仿佛在自言自语,仿佛他已经浑然忘记我还在场。“当初是我建议她找人聊一聊,是我鼓励她去的,因为我似乎帮不上她。”他的声音嘶哑了几分,“我帮不了她。她告诉我,以前她也曾经有过类似的症状,但后来好了。我让她……劝她去看医生,有人推荐了那家伙。”他轻轻咳了咳,请了请嗓子,“治疗似乎蛮有效,她变得开心了些。”他轻声一笑,显得颇为哀伤,“现在我算是明白了其中的缘故。”

我伸手拍拍他的胳膊以示安慰,他突然抽身站了起来。“你该走了。”他贸然说道,“我母亲很快就会来,她才不会一两个小时扔下我一个人不管不问。”走到门口,我正要出门的时候,他却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臂。

“我以前在哪里见过你吗?”他问道。

有那么片刻,我想开口说:见过。你在警局见过我,在街上也见过我。那个周六晚上我就在这里。但我摇了摇头。“不,我不这么认为。”我回答道。

我迈步向火车站走去,能走多快走多快。走到一半路程时扭头回望,他还站在门口遥望着我。

<strong>晚上</strong>

我像中邪一样反复查看电邮,但汤姆没有回复。在电邮、短信和手机问世之前,在那些电子玩意儿和相关记录出现之前,日子对爱吃醋的醉鬼来说是多美好啊。

今天报刊上几乎找不出半点儿关于梅根的新闻。媒体已然投向了新欢:头版不惜笔墨地聚焦于土耳其政治危机、威根市某四岁女孩被狗咬伤、英国足球队如何颜面扫地地败给了黑山共和同。梅根才失踪一个星期,却已经被世人遗忘。

凯茜邀我去吃午餐。她闲得无聊,因为达米安去伯明翰看望母亲了,而她并未受邀。他们交往已经快两年了,她却还没有见过达米安的母亲。我们去了主街上的“长颈鹿餐厅”(我真是讨厌死那鬼地方),挑了个餐厅中央的座位,四周挤满不足五岁、不停尖叫的孩子。凯茜缠着问我在忙些什么,她很好奇我昨晚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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