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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根,一年前,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早上

<strong>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strong>

<strong>早上</strong>

清晨7点刚过,室外寒气袭人,但景色如此美丽,一座座碧绿而凉爽的花园连绵不绝,正等着万丈金光从铁轨旁缓缓升起,再次唤醒万物。我已经醒了好几个小时,睡不着。我失眠好几天了。真讨厌,失眠比什么都可恨,只能躺在那儿思绪翻涌。我全身发痒;我想剃个光头。

我想逃;想要驾敞篷车兜兜风,敞开车篷;想要驱车去海边,哪里的海边都好;想要在沙滩漫步。当初我跟哥哥原本打算来趟公路旅行。没错,本跟我是这么打算的。好吧,其实是本的主意,他就是个爱做梦的人嘛。我们计划骑摩托车从巴黎奔赴蔚蓝海岸,不然就在美国沿着太平洋海岸一路往南,从西雅图直奔洛杉矶。我们要循着切·格瓦拉的足迹,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前往加拉加斯。如果真的跟本一起去旅行了,我就不会沦落至此,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也有可能,如果真的跟本一起去旅行了,我的处境会跟现在一模一样,但却感觉心满意足。不过当然啦,我没去成公路旅行,因为本连巴黎也没去成,他连剑桥都从来没有去过。他死在A10大道上,头颅被一辆拖车的车轮蹍得粉碎。

我没有一天不思念本,对哥哥的思念无人能及。他是我生命中无法填补的空缺,恰在灵魂中央;或许一切由他而始。我说不清楚,我甚至说不清这一切究竟是源于本,还是源于之后发生的事,源于由此发生的事。我只知道前一秒我还好好的,生活美满、应有尽有,下一秒我就迫不及待地再次想逃,乱成一团糟。

所以我要去看心理医生啦!可能有点儿诡异,但也可能很有趣。我一直觉得,当个天主教徒也许颇有意思,可以去忏悔,卸下肩头的重担,还有人告诉你说你已经得到了宽恕,前尘罪孽一笔勾销。

不过当然了,目前情形有所不同。我有点儿紧张,最近一直失眠,斯科特催着我去看医生。我告诉他,跟熟人谈这种事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几乎都无法开口跟你谈呢。他却说,关键就在这里:你对陌生人可以畅所欲言。可惜事实并非如此,怎么能“畅所欲言”呢?可怜的斯科特,压根儿蒙在鼓里。他爱我至深,不禁让我心底隐隐作痛。我不知道他怎么能做到,反正我就会被我自己逼疯。

但我必须做点儿实事,看医生至少像是件实事。我的那些计划,摄影课啦学厨艺啦,总感觉有点儿空洞,仿佛我只是在游戏人生,而不是脚踏实地过日子。我要找些躲不开的要务,不容置疑的事情。我不能只当个主妇;我办不到。我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办得到,身为主妇简直无事可做,只能等,等待男人回家爱你。要么去过那种日子,要么就找点儿事情做,好歹分分神。

<strong>晚上</strong>

我一直在等。约好的时间是半小时前,但眼下我还坐在候诊室里翻看《时尚》杂志,满脑子琢磨着要不要拍拍屁股起身出门。我知道医生看诊会超时,可谁知道心理医师也一样。都怪电影害我认定三十分钟诊疗时间一到,心理医师就会把你轰出门——看来,好莱坞电影指的并不是由英国国民健康保险指派的医师。

我刚要告诉前台说我已经等了很久,现在就要告辞,医师办公室的门却开了。一名异常高挑、清瘦的男子出现在眼前,看上去满脸歉意,向我伸出手。

“希普韦尔太太,很抱歉让您久等。”他说。我只是微微一笑,说了声“没关系”。此刻我忽然觉得一切定会顺利,因为我只跟他待了片刻工夫,却已经感觉松了口气。也许是因为他的声音,低沉温柔,略带口音(这一点我倒是猜到了,因为心理医师名叫卡马尔·阿卜迪克)。我猜他一定年过而立,不过在令人难以置信的深蜜色肌肤的衬托下,他显得非常年轻。他的手指纤长优雅;我想象得出这双手如何搁在我身上,我几乎可以感觉到它触碰我的肌肤。

我们没有谈任何大不了的事,这次诊疗不过是让双方认识一下:他问我出了什么问题,我告诉他如何惊恐发作、如何失眠、晚上如何毫无睡意地躺在床上,害怕得无法入睡。他让我详细说说这一点,但我还没有准备好;他问我是否吸毒、酗酒,我告诉他这段时间我犯的是别的戒,这时我迎上了他的目光,我觉得他明白我的意思。随后我感觉自己应该认真些,于是我告诉他画廊关了门,我整天闲着,不知何去何从,花太多时间胡思乱想。他不怎么说话,只是偶尔引导几句,但我想听他开口讲话,于是即将告辞时,我问他是从哪里来的。

“梅德斯通。”他说,“在肯特,但几年前我就搬到科里了。”他明知自己答非所问,却对我狡黠地咧嘴一笑。

回家时斯科特在等我。他塞了杯饮料到我手中,让我把事情经过告诉他。我说,还行。他问起那位心理医师:让人满意吗,人好不好?“还行吧。”我又说了一遍,因为我不希望自己听上去热情满满。斯科特问我,跟医生是否谈到了本——斯科特觉得这一切都跟本有关。也许他是对的,也许他比我想象中更加了解我。

<strong>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strong>

<strong>早上</strong>

今天我醒得很早,但确实睡了几个小时,总比上周强。起床时我几乎觉得神清气爽,于是没有去露台闲坐,而是决定出门逛逛。

恍然不觉中,这段时间我一直不爱见人,似乎只去逛商店、上普拉提课、见心理医师,偶尔去塔拉家一趟,其余时间都待在家里,也难怪我焦躁不安。

我走出家门向右拐,再向左拐弯来到肯利路,经过一家酒吧——“玫瑰”酒吧。过去我们常去那里,我不记得为什么后来不去了。我一向不太喜欢“玫瑰”酒吧,那里年近不惑的夫妻太多,喝得也太多,一个个四下猎艳,试探自己是不是够胆大。也许这就是我们不再去那家酒吧的原因,因为我不舒服。我经过酒吧,经过商店,我并不想走太多路,不过是逛逛舒展筋骨。早起出门可真好,学校还没有开始上课,通勤的人们还没有开始出没,街道空空荡荡、干干净净,充满了可能性。我又左拐走到小运动场上,那是附近一带聊以充作绿地的地方。运动场上人迹寥寥,但过不了几个小时,这里就会挤满蹒跚学步的孩子以及妈妈和帮工。练普拉提的女生恐怕有一半会到这里来,从头到脚穿一身“Sweaty Betty”品牌,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拉筋,做了美甲的双手握着“星巴克”咖啡。

我经过公园,走向罗斯伯里大街。如果在这儿拐个弯,会经过我的画廊(好吧,以前是我的画廊,现在则是一扇空荡荡的橱窗),但我不想选这条路,因为还是有点儿伤感。我曾经如此努力地经营,可惜画廊生不逢时:在郊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大家才不需要艺术呢。于是我右转经过“乐购”便利店,又经过另一家酒吧向家走去。我开始心里打鼓,生怕撞见沃森一家人,因为跟他们见面总是很尴尬:显而易见,我没有什么新工作,只是不愿意继续在他们家帮忙,所以信口瞎诌了一通。

更确切地说,跟安娜见面会很尴尬。汤姆不会理我,但安娜似乎很记仇。显然,她觉得我才当了短短一阵子保姆就甩手走人,要么是因为她,要么是因为她的宝宝。其实一点儿也不关宝宝的事,尽管她家宝宝成天哭哭啼啼,确实很不讨人喜欢。事情要复杂得多,但我确实没办法跟她解释。不管怎么样,这也是我一直躲着不见人的原因之一,因为我不愿意遇见沃森一家,我心底隐隐有点儿希望他们搬走。我知道安娜并不乐意住在这一带:她恨死了那栋房子,恨死了跟汤姆前妻的旧物日夜相处,恨死了那些火车。

我在街角停下脚步,瞥了一眼地下通道。那种阴冷潮湿的味道总让我头皮发麻,想象着翻开一块石头下面会有什么宝贝:青苔、虫子和泥土。这让我想起儿时在花园里玩耍,跟哥哥一起去池塘旁边找青蛙。我继续往前走。前方安然无事,不见汤姆和安娜的踪迹。说实话,我那颗期待狗血闹剧的心还隐隐有些失落呢。

<strong>晚上</strong>

斯科特打电话说他要加班,这消息可不太合我的意。我已经战战兢兢一整天了,他得回家哄我冷静下来,可现在他还要过几小时才能回来,我的脑子里思绪翻涌,等待我的只怕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总不能一味闲坐着呆望火车吧,我实在太六神无主,一颗心咚咚直跳,仿佛拼命挣脱囚笼的鸟儿。我穿上人字拖下了楼,出门迈上布伦海姆路。时值7点半左右,人们三三两两地下班回家。周围空无一人,但听得见孩子们在大声叫嚷,他们正趁着最后一抹夕阳在后院里玩闹,直到被家人叫进屋吃晚餐。

我向火车站走去,在23号房前面停留了片刻,犹豫着该不该摁门铃。该说些什么呢?我家的糖用光了?只是想聊聊?23号房的百叶窗半掩着,但我并未望见屋里有人。

我又继续向街角走去,不及细想便进了地下通道。火车从头顶呼啸而过时,我几乎正在通道中央,感觉棒极了:简直就像一场地震,你能感觉到热血涌遍全身。我低下头,发现地上有件东西——一条紫色的发带,松垮垮的,已经很旧。也许是某个跑步的家伙扔下的,但它莫名其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只想尽快离开那里,回到阳光之下。

在回家的路上,他驾车从我身边经过,我们的眼神交汇了片刻,他对我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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